老師:
您好!我考得公安系統(tǒng)的基層政法干警的政審已經完了,我筆試面試都是第一,但是體檢結果不知道,是否錄取的公示也沒出,也不知道公示什么時候才整的出來!這次省公務員考試也進入資格復審,州上14號就進行資格復審了,我想問一下我是否能參加公務員的資格復審即后續(xù)的面試和體檢,如果政法干警的進行公示或者發(fā)通知書給我,我沒提前申請放棄公務員面試資格,面試沒去會不會算做違紀人員?省人事廳的電話要么占線要么沒人接,請老師給我答復!謝謝!
回復:定向政法的擬錄用人員除云南警官學院和碩士崗位的未定外,其他人員已經公示了。這些人就不能參加這邊的公務員面試,如果在公務員面試前(比如省級機關是17號),15號左右云南警官學院的擬錄取人員名單也公示了,那么那些已經公示的擬錄取人員就不得參加資格復審或面試了,如果資格復審時尚未公示擬錄取名單,則可以參加資格復審。即:假設15號公示擬錄取名單,報考“36”開頭崗位代碼的人員可以參加資格復審,若16號公示擬錄取名單,報考“36”開頭崗位代碼的人員并已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就不得參加面試(不需寫放棄面試申請了,因此原因放棄面試的不會記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