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貴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工作公告》的規(guī)定,報考法院系統(tǒng)雙語試點班的考生,在筆試前須進行相應民族語言能力測試,為做好此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測試時間及地點
1、測試時間:2013年9月18日(星期3)上午9:00-12:00。
2、測試地點: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qū)林城東路99號)
二、測試對象
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對象為報考以下職位的考生:
序號 | 定向培養(yǎng)單位 | 職位代碼 | 語種 | 培養(yǎng)專業(yè) | 招錄人數(shù) |
1 | 臺江縣法院 | 521027 | 苗語 | 法律碩士 | 1 |
521028 | 苗語 | 二學位 | 1 | ||
521029 | 苗語 | 二學位(四項目) | 1 | ||
2 | 黎平縣法院 | 521033 | 侗語 | 二學位 | 2 |
521034 | 苗語 | 二學位 | 1 | ||
3 | 雷山縣法院 | 521036 | 苗語 | 二學位 | 1 |
4 | 羅甸縣法院 | 521046 | 布依語 | 二學位 | 2 |
5 | 三都縣法院 | 521048 | 水語 | 二學位 | 2 |
6 | 冊亨縣法院 | 521051 | 布依語 | 二學位 | 2 |
三、有關事宜
(一)參加民族語言能力測試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13年9月18日上午8:30到達測試地點。測試當日9:00仍未到達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民族語言能力測試資格。
(二)測試采用現(xiàn)場方式進行。由考官用相應的少數(shù)民族語言與考生交流,每位考生測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測試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為不合格。
未參加民族語言能力測試或測試不合格的,不能參加筆試。
(三)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發(fā)布的各項招錄信息都將在招錄辦對外公開的媒體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貴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錄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1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政法干警招錄考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