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3年秋季貴陽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擬公開遴選公務員20名,特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
1、法官(科員)職位5個,從事審判工作。
2、司法警察(科員)職位15個,從事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和值庭等司法警察工作。
二、報考人員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1、本市區(qū)(市、縣)機關及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本市區(qū)(市、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貴陽高新區(qū)、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新型社區(qū)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4、省、市級機關設在本市各區(qū)(市、縣)的垂直管理單位及其派出機關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
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區(qū)(市、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新型社區(qū)、行政村(居委會)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央、省級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央、省管理的企業(yè),金融總部機關除外)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5、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6、公務員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法官職位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司法警察職位要求有警察身份,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三、公開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本次公開遴選報名在網(wǎng)上進行,不設立現(xiàn)場報名點。報名程序如下:
報考人員登錄貴陽黨建網(wǎng)、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查閱《貴陽市2013年秋季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下載并填寫《貴陽市2013年秋季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然后將《報名表》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報名郵箱中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9月9日9:00-9月11日17:00。
2、資格初審。在24小時內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采取回復郵件和電話通知的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郵件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資格。
3、準考證打印。9月13日前,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制作《職位能力測試準考證》發(fā)送到報考人員的報名郵箱,并電話通知報考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需粘貼與《報名表》中相同的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二)考試
1、職位能力測試
按照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數(shù)一般不低于5︰1(最低不得低于3︰1)的比例組織職位能力測試,主要運用對策性論文和案例分析等主觀性試題類型,按照職位能力和專業(yè)需要“量身定制”考試內容,著重突出“干什么,考什么”。測試的內容包括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法律素養(yǎng)等綜合素質,也會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生態(tài)文明示范城市建設的內容。測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9月15日,考試地點見《職位能力測試準考證》。
筆試結束3日內,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外網(wǎng)公布筆試成績。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查的方式進行,由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依據(jù)職位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參加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擬遴選人數(shù)一般為5︰1(最低不得低于3︰1)的比例研究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職位能力測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省、市級機關設在本市各區(qū)<市、縣>的垂直管理單位及其派出機關的報考人員,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權限的部門出具)等證明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同時需提交與《報名表》中相同的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在資格復審期內按職位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地點: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5號樓404辦公室(南明區(qū)市府路31號)。
資格復審時間:9月22日-2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面試
按面試人選與遴選計劃數(shù)一般不低于5︰1(最低不得低于3︰1)的比例組織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分數(shù)當場公布。
面試準考證領取、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
按職位能力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
(三)考察與綜合測評(10月中旬)
1、考察。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與綜合測評對象??疾炫c綜合測評對象人數(shù)多于遴選計劃數(shù)。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與綜合測評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考察與綜合測評對象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總結??疾炫c綜合測評對象在現(xiàn)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要到其上一個工作單位進行延伸考察。同一職位人選考察和綜合測評對象由同一個考察組負責考察。
2、綜合測評。綜合測評分為工作情況測評和“德”的情況測評,測評范圍為考察和綜合測評對象所在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部門同志等人員。
(四)公示與試用(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jù)考察和綜合測評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經(jīng)黨組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選,分別在本部門和擬遴選人選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遴選的人員,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時間為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下旬。
(五)辦理調動與任職手續(xù)(2014年1月底前)
試用期滿,由中共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調動等手續(xù);試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六)“二次開發(fā)”工作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核定編制限額和職數(shù)內,可根據(jù)工作需要,在本次公開遴選工作結束后一年內,報經(jīng)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對報考本部門職位進入考察卻因受職位計劃限制未被確定為擬遴選對象的人員進行“二次開發(fā)”。
四、組織領導
為保證遴選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貴陽市中級人法院2013年秋季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趙 軍 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
副組長:付臣剛 市中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成 員:楊曉智 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組織處處長
江 濤 市中院監(jiān)察室主任
張德順 市中院政治部人事處處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政治部。本次遴選工作由市中院監(jiān)察室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5364040。
聯(lián) 系 人:張德順 孟艷艷
聯(lián)系方式:5364037
報名郵箱:gyzyzzb@126.com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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