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促進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經四川省公安廳黨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安機關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
一、公選職位
1、偵查辦案類職位3名。四川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偵查一處副處長、刑事偵查總隊偵查二處副處長、治安管理總隊食品犯罪偵查處處長各1名。
2、情報信息類職位2名。四川省公安廳政法網絡管理處副處長、情報信息總隊副總隊長各1名。
3、新聞宣傳類職位2名。四川省公安廳宣傳處副處長2名。
二、公選對象和范圍
偵查辦案類、情報信息類職位在全省公安系統符合條件的在編在職民警中公開選拔,新聞宣傳類職位在全省機關事業(yè)單位符合條件的在編在職干部中公開選拔。其中:
報考偵查辦案類職位的市、縣公安機關人員,需從事公安偵查工作8年以上,現任或擔任過市(州)刑偵、治安、經偵、國保、禁毒等主要偵查部門主要負責人或正科級領導職務,擔任過縣(市、區(qū))公安機關相關主要偵查部門分管局領導或主要負責人;省廳機關報考人員需在相關偵查部門從事公安偵查工作5年以上。
報考情報信息類職位的人員,需從事偵查或科信工作5年以上,其中市、縣公安機關報考人員為現任或擔任過市(州)、縣(市、區(qū))公安機關國保、刑偵、經偵、治安、禁毒、科技、信通、情報、網安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或正科級領導職務。
報考新聞宣傳類職位的人員,需從事新聞宣傳工作8年以上,現任或擔任過機關事業(yè)單位新聞宣傳部門負責人或業(yè)務骨干。
三、資格條件
除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
2、現任正科級領導職務且任正科級3年以上或現任副處級職務;
3、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無違法違紀,無正在立案調查的情況;
6、身體健康。
以上任職條件和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30日。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
2、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個人報名表(附后)、工作業(yè)績表(附后)、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2張,到四川省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處(成都市青羊區(qū)金盾路9號)現場報名。
3、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與選拔職位數原則上不低于5∶1。未達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或調減職位。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準考證領取及筆試安排等相關事宜,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公安廳門戶網站(www.scga.gov.cn)公布。
五、公選程序及方法
采取筆試、面試及綜合評價、考察測評、確定人選的程序進行。其中筆試成績占24分,面試及綜合評價占66分(面試36分,履歷評價10分,業(yè)績評價20分),民主測評占10分。對立功受獎人員實行榮譽加分,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及相當榮譽的加5分,一等功及相當榮譽的加4分,二等功及相當榮譽的加3分,三等功及相當榮譽的加2分,嘉獎加1分。榮譽加分按報考者獲得的最高等次加分,不累加。
1、筆試。
分為行政能力考試和專業(yè)能力考試,各占12分。筆試后根據成績高低,按公選職位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及綜合評價的人選。進入面試及綜合評價的人選名單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公安廳門戶網站(www.scga.gov.cn)公布。
2、面試及綜合評價。
由評委組分兩輪對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面試及履歷、業(yè)績評價:
第一輪面試及綜合評價。由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自我陳述和現場答問。評委根據面試情況及人選填報的個人履歷、工作業(yè)績材料,分別評定人選的面試、履歷評價、業(yè)績評價成績,合并計算出第一輪面試及綜合評價得分。根據筆試成績及第一輪面試及綜合評價成績之和的高低,按公選職位數1:2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第二輪面試及綜合評價的人選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公安廳門戶網站(www.scga.gov.cn)公布。
第二輪面試及綜合評價。由人選進行自我陳述和現場答問,由評委根據面試答題情況對人選進行面試打分,根據自我陳述并結合上報的個人履歷、工作業(yè)績書面材料對競爭人選進行履歷評價和業(yè)績評價,合并計算出第二輪面試及綜合評價得分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四川省公安廳門戶網站(www.scga.gov.cn)公布。進入第二輪面試及綜合評價的人選一律作為公選考察對象。
3、考察測評。
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測評和談話考察,并對考察對象填報個人履歷、工作業(yè)績進行核實,同時按干部管理權限征求相關紀檢部門意見。其中,民主測評滿分10分,由參與測評人員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量化打分,對民主測評分低于6分,或個別談話超過半數人員不同意,或個人履歷、工作業(yè)績弄虛作假,或黨風廉政審查有問題的考察對象予以淘汰,并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通報。
4、確定人選。
考察結束后,按筆試分、面試及綜合評價得分(第一次、第二次平均分)、民主測評得分和榮譽加分之和總分的高低等額確定擬任人選(得分相同的,依次按面試及綜合評價、筆試、民主測評、榮譽加分分數高低排序),并根據公布職位情況、人選能力專長,研究提出人選任職建議,按程序提交四川省公安廳黨委會研究審定。對提拔任用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四川省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86303864
監(jiān)督電話:028-86301537
咨詢時間:報名期間每天9∶00-17∶00
《報名表,業(yè)績申報表》來源于四川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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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廳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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