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與宗教研究所系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直屬正處級財政核撥事業(yè)單位,主要從事民族與宗教的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等研究。因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根據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福建省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等規(guī)定,2013年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等資格。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1)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網(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yè)生就業(yè)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門戶網站(http://www.fjmzzj.gov.cn)發(fā)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14日-2013年9月2日(20天)。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應聘報名登記表》,通過郵寄或發(fā)送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材料包括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復印件或電子掃描件。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根據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guī)定,招聘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五、考試
1.考試采取面試的辦法,面試滿分為100分。
2.將實際應聘人數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如招聘崗位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招聘人數時,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
3.其他事項:
面試的時間安排等具體事項請關注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網站(http://www.fjmzzj.gov.cn)。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面試成績高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放棄資格,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從崗位上線人員中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我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東路44號9號樓5層福建省民族與宗教研究所
郵 編:350001
聯(lián)系人:楊德偉
電 話:0591—87668726 13763833805
E-mail:fjmz2005@163.com
十、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督電話:0591—87668750。
附件1:2013年福建省民族與宗教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崗位及要求
福建省民族與宗教研究所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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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應聘報名登記表
《應聘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福建省公務員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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