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考生:
根據(jù)《2013年溫州市甌海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和選調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現(xiàn)將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擬入圍體檢、面試的應聘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8月8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甌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樓會議室(興海路1號聯(lián)眾大廈9樓)。
四、資格復審要求
1、參加公開招聘考生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參加公開選調考生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近二年年度考核情況、初次參加工作證明(錄用表、工資轉正定級表或介紹信,提供其中之一),以及所在單位性質及分類文件(復印件)。
3、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4、面向甌海區(qū)“大學生村官”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甌海區(qū)委組織部出具的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
5、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資格條件不相符或者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取消入圍體檢、考核資格;
7、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入圍資格。
咨詢電話:88538557.
溫州市甌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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