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威信縣教職工調配管理辦法》(威教字[2008]17號)文件規(guī)定,經縣教育局黨委研究決定:威信縣第一中學、第二中學、扎西中學、扎西小學、縣第二小學、逸夫小學、第一幼兒園面向全縣考調部分學科缺崗教師,具體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考調工作的領導,成立“威信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吳 敏(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楊章洪(縣教育局黨委書記)
張建軍(縣教育局局長)
馮天學(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盧 德(縣監(jiān)察局副局長)
張 勇(縣教育局副局長)
季大恒(縣教育局副局長)
晉崇高(縣教育局副局長)
王善文(縣教育局紀委書記)
胡純煒(縣人民政府督導室主任)
汪仁良(縣一中校長)
熊勝銀(縣二中校長)
王顯波(扎西中學校長)
楊 政(扎西小學校長)
劉智銓(縣第二小學校長)
李朝保(逸夫小學校長)
鄧 靜(縣一幼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由教育局副局長張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從教育局各股室選調。
二、考調學校及學科人數(shù)
三、考調范圍及原則
1、范圍:本縣鄉(xiāng)(鎮(zhèn))在職在編在崗的中小學公辦教師。
2、原則:德才兼?zhèn)?、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招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和奉獻精神;
2、報考縣一、二中高中部教師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學歷;
3、報考扎西中學、扎西小學、縣第二小學、逸夫小學教師崗位的需專科及以上學歷;
4、報考縣一幼教師崗位的需中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教師資格證書》;
6、身體健康,年齡男在45周歲以下(196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女在40周歲以下(196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7、教齡3年及以上(2006年8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報考學科崗位和所教學科崗位相同,且2007-2009學年度教學成績:中學教師所教學科必須在全縣同類學科平均水平以上;小學教師所教學科必須在本鄉(xiāng)(鎮(zhèn))同類學科平均水平以上(以縣教研室審核的為準)。
五、考調辦法
1、報考中小學政治、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英語教師崗位的按考調學校、學科崗位,以筆試和教學實績考核的形式公開考調;按筆試成績的60%+教學實績考核得分的40%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調。
2、報考小學和幼兒園音樂、美術教師崗位的,以面試形式公開考調;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調。
六、考調程序及要求
本次考調工作的基本程序為:(一)發(fā)布公告;(二)資格審查;(三)報名;(四)筆試、面試;(五)教學實績考核;(六)公示;(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一)發(fā)布公告
在威信縣人民政府網、威信縣教育政務信息公開網和威信電視臺,就考調類別及學科、考調條件及辦法、考調程序等發(fā)布公告。公告時間:2009年8月17日—2009年8月23日。
(二)資格審查
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威信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三)報名
1、報名要求:分學校、學科崗位報名。報名時須持本人申請(內容:年齡、參加工作時間、近三年所教同一學科縣統(tǒng)測成績、出勤等情況。并經所在學校和縣教育局教研室審查簽署意見)、畢業(yè)證書、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驗證后交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每個學科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原則上達3人及以上方可開考。
2、報名時間:2009年8月18日至2009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威信縣教育局人事股。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09年8月24日下午2:30—5:30。
5、領取準考證地點:威信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筆試、面試
1、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內容為考調學科崗位必須掌握的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
2、面試采用現(xiàn)場抽題、現(xiàn)場表演、現(xiàn)場評判的方式進行。
3、筆試及面試時間:2009年8月25日下午15:00—17:30。
4、筆試及面試地點:扎西小學。
參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五)教學實績考核,以07、08、09年春季學期期末縣統(tǒng)測同一學科成績進行測算,取其平均成績作為教學實績考核得分。由縣教育局教研室負責考核。
筆試、面試和教學實績考核工作結束后,分學科按考調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學科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調人員。末位考生考調成績并列的,依次按少數(shù)民族、婦女或工作時間長的優(yōu)先。
(六)公示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和教學實績考核結果,由威信縣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調人員,并在威信縣人民政府網、威信縣教育政務公開網等媒體公示。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相關政策規(guī)定并經查證屬實的,取消擬調資格,并按筆試、面試和教學實績考核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報請縣政府批準后,按教師人事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工作紀律監(jiān)督
考調期間,工作人員必須公正廉潔,遵守紀律。考調工作請縣人事和勞動保障局參與,由縣監(jiān)察局實施監(jiān)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對在考調工作中出現(xiàn)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考調過程中,設立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70—6122775
咨詢電話:0870—6121652
威信縣教師補員考調領導小組
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