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寶潔(中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戶):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丙方應提供協(xié)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zhí)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fā)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xié)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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