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龍湖一中是經市政府批準新設立的重點中學,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13〕44號)精神,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鄭州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文〔2006〕171號)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100名優(yōu)秀教師?,F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fā)展觀,緊緊圍繞全市教育發(fā)展大局,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打造高品質、現代化、示范性全國名校為目標,公開招聘優(yōu)秀教師。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湓瓌t;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省示范性高中在職教師85名:
語文14人、數學14人、外語14人,物理5人、化學4人、生物5人、政治5人、歷史5人、地理5人、音樂3人、體育3人、信息技術3人,美術2人、通用技術2人、心理教師1人。
(二)免費師范生15名:
語文2人、數學2人、外語2人、物理2人、化學2人、生物1人、政治1人、歷史1人、地理1人、美術1人。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省示范性學校在職一線教師,2013年新畢業(yè)的免費師范生。
(二)招聘條件
1、公共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能自覺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2)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在職教師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市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骨干教師、學科技術帶頭人、名師,講授過市級以上教研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課(一等獎)、示范課或觀摩課2次以上者。
(2)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級職稱以上教師可放寬至45周歲(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需具備省級示范性高中一年以上工作經歷。
3、免費師范生條件
2013年畢業(yè)的免費師范生學科成績、語言表達能力優(yōu)秀者。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時間:2013年7月27 日—7月28日;
報名地點:鄭州一中(中原西路182號),乘車路線:可乘坐210、44、12、112路公交車到鄭州一中新校站下。
(三)報名提交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原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及任教經歷的書面證明。
報名時需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各項獲獎證書原件,并提供上述證件復印件2份。
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專業(yè)崗位。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經人社部門批準,指標遞減或取消。
(四)考試
1、面試。經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分數不計入總成績。
2、試講。根據面試成績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采取分學科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待考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教育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5比例確定人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崗,不再遞補。
(六)考核
主要對入選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采取調查了解、在實際工作崗位上講課、聽取學生及學生家長意見的方式進行,考核時間為30天。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據教育教學技能測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照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予以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中、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設置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社會保險金從錄用單位正式錄用后計起繳納,以前的社會保險金,錄用單位概不負責。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招聘紀律其它情形的。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發(fā)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guī)等情況,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辭聘。
本招聘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371-67882200
監(jiān)督電話:0371-67185381,郵箱:zzsyzp67185381@163.com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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