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無為縣高中學校和城區(qū)學校布局調整實施方案》和《無為縣高中學校和城區(qū)學校布局調整人員分流安置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城區(qū)學校實際需求,經研究,決定2013年無城城區(qū)中小學繼續(xù)選調部分在職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第一類:面向石澗中學、蜀山中學、陡溝中學高中教師選調部分教師。選調計劃分學科按三校實際報考總人數(shù)的70%比例4舍5入確定;崗位定在城區(qū)高中、初中或縣職教中心。具體計劃及崗位在報名結束、考試之前公布。
第二類:面向倉頭職中、襄安職中高中教師和中職教師(含中職指導教師,下同)選調部分教師。選調計劃分學科按兩校實際報考總人數(shù)的70%比例4舍5入確定;崗位定在縣職教中心。具體計劃在報名結束、考試之前公布。
第三類:面向陡溝中學初中教師選調部分教師,選調計劃分學科按實際報考人數(shù)的70%比例4舍5入確定;崗位定在城區(qū)初中。具體計劃及崗位在報名結束、考試之前公布。
上述三類中,第一、二類學科報考人數(shù)在2人及以下的,統(tǒng)屬高中綜合科;第三類學科報考人數(shù)在2人及以下的統(tǒng)屬初中綜合科。選調計劃分別以高中和初中綜合科類人數(shù)的70%比例4舍5入確定。
第四類:面向全縣其他農村中小學(包括石澗中學、蜀山中學、倉頭職中初中教師,不含城區(qū)中心學校所轄學校,下同)選調30名教師,其中:高中10人、初中13人、小學7人。崗位見下表:
二、選調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本縣農村中小學在編教師。
(二)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石澗中學、蜀山中學、陡溝中學、倉頭職中、襄安職中高中教師(含中職和中職指導教師)和陡溝中學初中教師報考,年齡、參加教育工作時間不限。報考第一類須具有高中教師資格,報考第二類須具有高中或中職教師資格(含中職指導教師),與所報學科專業(yè)一致或教師資格學科一致;報考第三類須具有初中教師資格,與所報學科專業(yè)一致或教師資格學科一致。
報考第四類還須具備的條件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教育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報考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報考高中教師須在高中任教,報考崗位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或教師資格學科一致;報考初中教師須在初中任教(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學科高中任教教師也可報考),報考崗位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或教師資格學科一致;報考小學須在鄉(xiāng)鎮(zhèn)初中或小學任教,所學專業(yè)和教師資格學科不限。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①尚未解除紀律處分的;②近5年內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③擅自離崗達一個月以上的;④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公布選調崗位(專指一、二、三類)、考試、資格復審、自主擇崗(專指一、二、三類)、公示和審批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 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24日—2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無為三中
3、報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所在學校同意報考介紹信(以學校為單位出具總介紹信,注明同意報考人員名單、學段、學科)和無擅自離崗1個月以上行為的證明。
4、報考者持上述材料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并如實填寫《無為縣2013年選調教師資格審查表》
5、報名名額限制
石澗中學、蜀山中學高中教師和陡溝中學教師以及倉頭職中、襄安職中高中和中職(含中職指導教師)教師報考不限名額;
石澗中學、蜀山中學和倉頭職中初中教師報考初中限報2人以內;
其他農村完中每校限報8人以內(報考初中人員不得超過2人);
農村中心學校每學區(qū)初中限報6人以內,小學限報6人以內;
6、第一、二、三類報考者限報一個類別的一個學科;第四類報考者限報一個學校、一個崗位。
第四類報考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未達到3:1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計劃數(shù)。
(二)公布選調崗位。根據(jù)石澗中學、蜀山中學、陡溝中學高中教師和陡溝中學初中教師以及倉頭職中、襄安職中高中(中職)教師實際報考人數(shù),分類分學科確定選調計劃及崗位,予以公布。
(三)考試。
1、報考人數(shù)達到3人及以上的學科,采取筆試的方式。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yè)知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以本學科高中知識為主),占70分;教育綜合知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掌握情況,占30分。
筆試時間為:2013年8月12 日上午9:00-11:00。
考生于8月10-11日憑身份證至無為三中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第一、二、三類報考人數(shù)在2人及以下的劃屬綜合科類,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yǎng)、儀表舉止和邏輯思維、協(xié)調應變、語言表達能力以及教學崗位必備的素質等。面試答題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
面試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時繳納考試費45元。
(四)資格復審。根據(jù)崗位計劃數(shù),按照考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考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以年齡大的優(yōu)先。未參加考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選調資格)。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編辦共同對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復審,縣監(jiān)察局予以監(jiān)督。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對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學校和相關人員將予以責任追究,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今年及以后的選調資格。
(五)自主擇崗。第一、二、三類根據(jù)考前公布的計劃和崗位,依據(jù)考試成績分類別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對象,按高分優(yōu)先的原則(成績并列的,年齡大的優(yōu)先),由選調對象依次自主擇崗。不按時參加自主擇崗人員視作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對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資格或不按時參加自主擇崗放棄資格產生的空崗,實行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確定擬調人員,在無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無為縣教育局網站公示5天,期滿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相關部門統(tǒng)一辦理選調教師的調動手續(xù)。
第一、二、三類選調到城區(qū)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待遇保持不變;第四類選調到城區(qū)學校教師,系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重新參加錄用學校職稱崗位競聘,沒有崗位或沒有被聘用的,一律實行高職低聘。
四、其他事宜
有關教師選調工作的所有事宜均提前2日以上在無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無為縣教育局網站發(fā)布,不再通過其他渠道通知。
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給選調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本公告由無為縣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無為縣教育局 6322645
無為縣人社局 6610117
監(jiān)督電話:無為縣監(jiān)察局 6611743
無為縣委組織部
無為縣編辦
無為縣人社局
無為縣教育局
無為縣監(jiān)察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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