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
第九條 學費標準按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高職(專科)收費標準為:水產養(yǎng)殖類(大類招生含水產養(yǎng)殖技術和水族科學與技術專業(yè))和食品加工技術專業(yè)學費5500元/生/學年;其它專業(yè)學費均為6000元/生/學年。住宿費為600-1200元/生/學年。
第五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條 國家助學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福建分行、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財政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我院高職(??疲W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一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學院采取如下資助措施:一是貧困生補助專項資金,除了國家助學金,還有集美校友總會設立的嘉庚助學金、德慈助學金、嘉澤助學金、陳村牧助學金等,此外還有學院助學金和廈門慈善總會的定期捐助等。二是實行各種獎學金制度,對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重點獎勵,分別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嘉庚獎學金、學院等級獎學金及廣東海大獎學金、惠盈獎學金、宏泰獎學金、NEC電子獎學金、悅華獎學金等。
第十二條 學院為貧困生入學安排綠色通道,并盡最大努力為其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第六章 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第十三條 學生按規(guī)定完成學業(yè)后,我院頒發(fā)國家承認的??飘厴I(yè)證書,由省教育廳驗印,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七章 ??粕究?/P>
第十四條 學院積極鼓勵專科畢業(yè)生報名參加考試升入相關本科大學學習。
第八章 監(jiān)察與監(jiān)督
第十五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監(jiān)察小組,對學院的錄取工作進行領導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2-7769307。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廈門海洋職業(yè)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地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qū)洪鐘路4566號廈門海洋學院招生辦
郵 編:361100
聯系電話:0592-7769322,7769288
網 址:http://www.xmoc.cn
E-mail:xmoc522@163.com
(以上招生章程如有變動,以福建省教育廳批準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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