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駐馬店市驛城區(qū)教育體育局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來源:驛城區(qū)教育體育局網(wǎng) 閱讀:1785 次 日期:2013-07-02 09: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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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河南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實際情況,現(xiàn)將2013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駐馬店市境內的中國公民,均可以按照規(guī)定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中,擬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必須是駐馬店市境內高等院校在職或已擬聘的專任教學人員。

二、教師資格的申請、認定程序

(一)個人報名和條件準備階段

1、申請人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本人無法判斷學歷是否師范教育類的還需攜帶相應的學籍表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現(xiàn)場報名,不允許他人代為報名,不接收集體報名(擬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和經(jīng)批準開展試點工作的單位除外)。

申請人報名的同時,應全面了解申請教師資格的具體條件、程序和時間安排等信息。須參加全省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人員(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還需辦理教育理論考試報名手續(xù)。各類教育理論考試為“綜合試卷”,考試內容包含相關科目,與往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與專業(yè)標準解讀》一科(詳見附件1)。

2、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3、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到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

(二)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1、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5)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參加教育理論考試人員(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需提供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8)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張。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或駐馬店教育網(wǎng)下載。

申請人報名、教育理論考試、申請表存檔到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整個認定過程必須使用同一底版照片,不允許更換,否則,不予辦理教師資格證書。

2、報送地點。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由所在高校統(tǒng)一組織到省教育廳規(guī)定地點提交材料;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高級中學、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到本人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的區(qū)教體局人事股規(guī)定地點提交材料。

(三)審查材料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必須參加教育教學技能測試的人員,并通知其參加教育教學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等。

(四)教育教學技能測試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通過說課、答辯等方式,考查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審查意見。

(五)認定階段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正式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六)證書領取階段

經(jīng)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含教育理論考試報名)時間: 7月8日—7月12日。

地點:駐馬店市十二小學

(二)教育理論考試全省統(tǒng)一時間:定于10月中旬進行。(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三)教育理論考試成績公布、成績單發(fā)放、體檢、申請人“網(wǎng)上申報”、受理申請材料、教育教學技能測試等后續(xù)相關工作安排在驛城區(qū)教育體育網(wǎng)上另行通知,請申請人密切關注。本年度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整體部署,今年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我省將繼續(xù)使用“網(wǎng)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開展“網(wǎng)上申報”工作。

四、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具體工作安排,由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未盡事宜,請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咨詢,或查詢河南省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hnjszg.gov.cn)、駐馬店教育網(wǎng)(http://www.zmdedu.net)。

各類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內容

1、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法規(guī)概論、教育方法導論;

2、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法規(guī)概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

3、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法規(guī)概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教學方法導論;

4、小學教師資格: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法規(guī)概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教學方法導論;

5、幼兒園教師資格:學前教育概論、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法規(guī)概論、教學方法導論。

〔注: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法規(guī)概論、教學方法導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四本教材為2013年新編,由華文出版社出版;學前教育概論由河南大學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由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由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更多信息請查看河南省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

更多信息請查看河南省教師資格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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