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人事部門同意,中共平陽縣委政法委員會下屬事業(yè)單位平陽縣委維護穩(wěn)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全額事業(yè)工作人員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全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屬全額事業(yè)編制)。
(二)報名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寫作能力;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3、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工作滿3年以上(2010年 7月12日以前參加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5、身體健康。
二、公開選調辦法
采取報名、筆試、面試、考察、擇優(yōu)錄用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時間:2013年7月13日-7月19日(雙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時,下午2:30-5:00時。地點:縣委政法委政治處(地址:縣人民政府大院4號樓310室,聯系電話:63715398)。
報名辦法:報名者持畢業(yè)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張,填寫《中共平陽縣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表格附后),到縣委政法委政治處報名,接受資格初審。報名者應符合平委發(fā)〔2013〕33號和平組發(fā)〔2012〕178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表上填寫意見。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需達到1:3以上,如未達到要求,則選調指標相應減少或者不開考。
(二)筆試與面試。
經初審合格的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各占50%。筆試注重測試報考者運用理論以及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重點對報考者的口頭表達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及綜合素質進行測試。(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據筆試與面試后的總成績,按與選調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遇各門成績均相同者,另行加試??疾旃ぷ鲗⒊檎{招考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按德、能、勤、績、廉和實際工作表現進行考察。考察后,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審定。
(四)選調。
根據筆試、面試和考察綜合評定,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選調單位公示3天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選調手續(xù)。擬選調人選在公示過程中發(fā)現有影響錄用問題的,可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本次選調的具體解釋權歸平陽縣委政法委。
附件:中共平陽縣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平陽縣委政法委員會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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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陽縣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平陽人事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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