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曲靖市教育系統2009年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考試工作通知》(曲教〔2009〕27號)精神,2009年,我縣教育系統招聘教師一律實行公開招考(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和大專畢業(yè)生在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和省城運會獲得金牌的優(yōu)秀運動員,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可免筆試,經考核合格進行招聘)。為保證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我縣2009年招考教師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需要,做好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的就業(yè)工作。
(二)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強化管理,搞好服務,努力為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創(chuàng)造一個平等競爭的就業(yè)平臺。
二、招考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范圍:馬龍縣中小學、幼兒園各學科教師
(二)對象:自招考以來未就業(yè)的我縣戶口(生源地)具有教師資格證,持有派往我縣的報到證或就業(yè)登記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中等師范學校未就業(yè)的往、應屆畢業(yè)生;屬我縣戶口,持有派往我縣報到證或就業(yè)登記證的其它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的往、應屆畢業(yè)生(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類畢業(yè)生);持有報到證或就業(yè)登記證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的往、應屆的畢業(yè)生。
(三)條件:擁護黨的領導,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好,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具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合格學歷、專業(yè)及教師資格證,具有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三、招考崗位及人數
(一) 高中教師崗位5人。其中:語文1人,物理1人,生物1人,地理1人,心理學1人。
(二)初中教師崗位21人。其中:語文3人,數學3人,英語4人,物理1人,化學2人,生物2人,政治1人,地理2人,美術1人,體育1人,計算機1人。
(三)小學教師崗位34人。其中:語文9人,數學6人,英語14人,音樂1人,體育3人,幼師1人。
四、報名、考試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證件:7月27日至7月31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遷移證、畢業(yè)證書、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兩張。教育局按照報考對象和條件要求,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后,由考生本人填寫《個人報名信息表》、《誠信考試承諾書》,再核收考生本人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教師資格證原件。
(二)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務必于8月17日——20日期間提供相關有效證明,過期提供者概不受理,視為本人自動放棄加分。
(三)報考要求:
1.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萍耙陨蠈W歷;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中師、中專及以上學歷。
2.每位報考者根據自己所持教師資格報考,同一級別教師資格報考的,教師資格與所報考教學崗位須相同,高級別教師資格報考低級別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與所報考教學崗位須相同或相近,教師資格證專業(yè)不明確的,報縣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其報考崗位。
3.持有報到證或就業(yè)登記證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可選擇我縣符合條件的高中教學崗位報考。
4.每一位畢業(yè)生只能報考一個教學崗位,不得兼報,違反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5.屬跨省、市、縣到我縣報考者:(1)解決家屬問題。須一方戶口(生源地)屬我縣戶口,并結婚半年以上(2009年1月27日以前,有結婚證書),由本人向報考處提交書面申請、我縣戶口證明、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2)報考高中教學崗位的,由本人向報考處提交書面申請、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等。以上情況,經縣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安置領導小組同意,出示同意報考證明,方可辦理改派手續(xù),改派一經報名后,不得再在生源所在地報名,違反規(guī)定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6.考生報考收費:按照市發(fā)改部門批復標準執(zhí)行,每人收取報考費200.00元。
7.按照招考計劃與報考人數,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若未達到1:3比例的,經縣師范類畢業(yè)生就業(yè)領導小組研究,報市教育局師范類畢業(yè)生就業(yè)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方可開考,但錄取時須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達60分及以上,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達90分及以上,經考核合格,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四)考試內容要求:
1.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命題、審題、保密、試卷制作、閱卷、登分、提供成績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考點設置、組織報名、制作準考證等考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考試均在報名所在縣進行。
2.考試科目設置及內容:考試科目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四個科目。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合卷100分,各占50分;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合卷150分,專業(yè)知識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考試設高中、初中、小學(幼教)教學崗位三個層次命題。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的考試,高中教師崗位設語文、物理、生物、地理、心理學5個考試科目;初中教師崗位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體育、美術、計算機11個考試科目;小學、幼兒教師崗位設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幼教、6個考試科目。教育學、心理學考試依據《2009年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考試大綱》規(guī)定的為主要內容,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的考試以現行高等師范院校、中師學校及我市高初中、小學、幼兒園使用的教材為主要參考教材。
(五)考試時間:
8月15日上午9:00-11:30考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
下午3:00-5: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五、加分、錄用程序和辦法
(一)加分條件和辦法。2009年招考教師加分政策,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意見》(曲政發(fā)[2009]62號)文件要求辦理。
(1)少數民族中除白族、回族、納西族、蒙古族、滿族5種民族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2)優(yōu)秀運動員:大中專畢業(yè)生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省城運會獲得金牌者,事業(yè)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單項第二名或集體項目二至三名的加20分;取得單項第三名或集體項目四至六名的加15分;取得單項四至六名或集體項目七至八名的加10分;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的加30分;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的加20分。
(3)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的加分辦法按《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通知》(云組通〔2009〕34號)規(guī)定,在村任職2年后,報考我省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除享受適當放寬報名條件等限制以外,任職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三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我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及邊境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4)參加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及特崗人員,服務(工作)期滿后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yè)單位的,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從2003年開始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關于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云青聯〔2004〕8號)規(guī)定,報考事業(yè)單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按《云南省教育廳、共青團云南省委、云南省人事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的辦法〉的通知》(云教學〔2005〕14號)、《關于印發(fā)〈關于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的意見〉的通知》(云青聯〔2006〕25號)規(guī)定,凡參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報考事業(yè)單位的,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6)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報考事業(yè)單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聘)用。
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民族大中專畢業(yè)生持《戶口冊》經縣民宗局、公安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優(yōu)秀運動員憑獎章、獎牌、證書,經省、市體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憑《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及特崗的憑年度考核表,經縣級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經當地縣民政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符合上述六項加分條件的人員在8月17-20日前,持各級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教育局人事股辦理加分手續(xù),過期不逾辦理。經縣教育局、縣人事局審核認定后,報市人事局給予辦理加分手續(xù)。加分人員符合幾項加分條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二)筆試結束后,由市教育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向縣教育局公布成績,縣教育局及時向社會張榜公布考試成績。同時縣教育局根據崗位計劃,按照考試成績,依據加分政策,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告。如出現所報考崗位考試成績、加分等合計總分相同時,對涉及人員進行考核,最后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本崗位擬錄用人員,具體考核辦法另行通知。
(三)組織擬錄人員到縣級及以上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wèi)生局《轉發(fā)關于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號)中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醫(yī)院要給出合格與不合格結論,對不合格者,經本人申請,由專人組織到上一級人民醫(yī)院復查,復查仍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空崗人數,按專業(yè)教學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合格錄用。體檢費用由醫(yī)院向考生據實收取。
(四)考核
由縣教育局對擬錄用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資格等方面進行審查考核,具備錄用條件者,視為考核合格。
(五)錄用
由縣教育局根據崗位計劃,按照考試成績(含加分),從體檢、考核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錄用人員,向社會公告,并報市人事局辦理錄用手續(xù)。
(六)招考教師被錄用后,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到各鄉(xiāng)(鎮(zhèn))學校、縣直學校聘用。
七 、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從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大中專畢業(yè)生中招考教師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各部門在招考教師工作中,必須嚴肅考風考紀,教育局紀委將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對招考教師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二)參加招考教師的工作人員,凡有直系親屬報考的須申請回避。
馬龍縣教育局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馬龍縣教育系統2009年招考教師日程安排表
時間 | 內容 | 負責單位 |
7月20日至27日 | 發(fā)布招考教師計劃信息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7月27日至31日 | 報名,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遷移證、畢業(yè)證原件、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交同底半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張,并按馬聯發(fā)[2009]號文件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日至7日 | 匯總上報報名花名冊,組織審查報名資格考生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教師資格證。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8日至8月11日 | 制作準考證,落實考場,準備相關考務工作。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2日至14日 | 發(fā)放準考證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4日 | 下午3:00開放考場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5日 | 考試:上午:9:00—11:30考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6日 | 報送考卷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17日至20日 | 辦理加分手續(xù)(過期不受理)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4日 | 向社會公告考試成績、加分成績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5日 | 辦理查分手續(xù)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6日 | 考核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7日 | 考核、體檢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8日 | 確定擬錄人員名單,集中擬錄人員開會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9日 | 確定擬錄人員名單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8月29至9月4日 | 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時間7個工作日。 | 縣教育局人事股 |
9月7日至10日 | 上報公告錄用人員花名冊,持原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 縣教育局人事股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