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馬龍縣教育系統2009年招聘教師公告
來源:羅平縣人事局 閱讀:5543 次 日期:2009-07-22 13: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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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曲靖市教育系統2009年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考試工作通知》(曲教〔2009〕27號)精神,2009年,我縣教育系統招聘教師一律實行公開招考(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和大專畢業(yè)生在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和省城運會獲得金牌的優(yōu)秀運動員,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可免筆試,經考核合格進行招聘)。為保證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我縣2009年招考教師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需要,做好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的就業(yè)工作。

(二)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強化管理,搞好服務,努力為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創(chuàng)造一個平等競爭的就業(yè)平臺。

二、招考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范圍:馬龍縣中小學、幼兒園各學科教師

(二)對象:自招考以來未就業(yè)的我縣戶口(生源地)具有教師資格證,持有派往我縣的報到證或就業(yè)登記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中等師范學校未就業(yè)的往、應屆畢業(yè)生;屬我縣戶口,持有派往我縣報到證或就業(yè)登記證的其它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的往、應屆畢業(yè)生(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類畢業(yè)生);持有報到證或就業(yè)登記證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的往、應屆的畢業(yè)生。

(三)條件:擁護黨的領導,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好,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具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合格學歷、專業(yè)及教師資格證,具有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三、招考崗位及人數

(一) 高中教師崗位5人。其中:語文1人,物理1人,生物1人,地理1人,心理學1人。

(二)初中教師崗位21人。其中:語文3人,數學3人,英語4人,物理1人,化學2人,生物2人,政治1人,地理2人,美術1人,體育1人,計算機1人。

(三)小學教師崗位34人。其中:語文9人,數學6人,英語14人,音樂1人,體育3人,幼師1人。

四、報名、考試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證件:7月27日至7月31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遷移證、畢業(yè)證書、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兩張。教育局按照報考對象和條件要求,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后,由考生本人填寫《個人報名信息表》、《誠信考試承諾書》,再核收考生本人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教師資格證原件。

(二)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務必于8月17日——20日期間提供相關有效證明,過期提供者概不受理,視為本人自動放棄加分。

(三)報考要求:

1.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萍耙陨蠈W歷;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中師、中專及以上學歷。

2.每位報考者根據自己所持教師資格報考,同一級別教師資格報考的,教師資格與所報考教學崗位須相同,高級別教師資格報考低級別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與所報考教學崗位須相同或相近,教師資格證專業(yè)不明確的,報縣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其報考崗位。

3.持有報到證或就業(yè)登記證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可選擇我縣符合條件的高中教學崗位報考。

4.每一位畢業(yè)生只能報考一個教學崗位,不得兼報,違反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5.屬跨省、市、縣到我縣報考者:(1)解決家屬問題。須一方戶口(生源地)屬我縣戶口,并結婚半年以上(2009年1月27日以前,有結婚證書),由本人向報考處提交書面申請、我縣戶口證明、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2)報考高中教學崗位的,由本人向報考處提交書面申請、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等。以上情況,經縣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安置領導小組同意,出示同意報考證明,方可辦理改派手續(xù),改派一經報名后,不得再在生源所在地報名,違反規(guī)定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6.考生報考收費:按照市發(fā)改部門批復標準執(zhí)行,每人收取報考費200.00元。

7.按照招考計劃與報考人數,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若未達到1:3比例的,經縣師范類畢業(yè)生就業(yè)領導小組研究,報市教育局師范類畢業(yè)生就業(yè)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方可開考,但錄取時須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達60分及以上,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達90分及以上,經考核合格,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四)考試內容要求:

1.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命題、審題、保密、試卷制作、閱卷、登分、提供成績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考點設置、組織報名、制作準考證等考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考試均在報名所在縣進行。

2.考試科目設置及內容:考試科目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四個科目。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合卷100分,各占50分;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合卷150分,專業(yè)知識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考試設高中、初中、小學(幼教)教學崗位三個層次命題。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的考試,高中教師崗位設語文、物理、生物、地理、心理學5個考試科目;初中教師崗位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體育、美術、計算機11個考試科目;小學、幼兒教師崗位設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幼教、6個考試科目。教育學、心理學考試依據《2009年師范類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考試大綱》規(guī)定的為主要內容,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的考試以現行高等師范院校、中師學校及我市高初中、小學、幼兒園使用的教材為主要參考教材。

(五)考試時間:

8月15日上午9:00-11:30考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

下午3:00-5: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五、加分、錄用程序和辦法

(一)加分條件和辦法。2009年招考教師加分政策,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意見》(曲政發(fā)[2009]62號)文件要求辦理。

 (1)少數民族中除白族、回族、納西族、蒙古族、滿族5種民族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2)優(yōu)秀運動員:大中專畢業(yè)生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省城運會獲得金牌者,事業(yè)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單項第二名或集體項目二至三名的加20分;取得單項第三名或集體項目四至六名的加15分;取得單項四至六名或集體項目七至八名的加10分;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的加30分;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的加20分。

(3)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的加分辦法按《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通知》(云組通〔2009〕34號)規(guī)定,在村任職2年后,報考我省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除享受適當放寬報名條件等限制以外,任職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三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我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及邊境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4)參加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及特崗人員,服務(工作)期滿后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yè)單位的,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從2003年開始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關于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云青聯〔2004〕8號)規(guī)定,報考事業(yè)單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按《云南省教育廳、共青團云南省委、云南省人事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的辦法〉的通知》(云教學〔2005〕14號)、《關于印發(fā)〈關于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的意見〉的通知》(云青聯〔2006〕25號)規(guī)定,凡參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報考事業(yè)單位的,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6)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報考事業(yè)單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聘)用。

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民族大中專畢業(yè)生持《戶口冊》經縣民宗局、公安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優(yōu)秀運動員憑獎章、獎牌、證書,經省、市體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憑《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及特崗的憑年度考核表,經縣級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經當地縣民政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符合上述六項加分條件的人員在8月17-20日前,持各級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教育局人事股辦理加分手續(xù),過期不逾辦理。經縣教育局、縣人事局審核認定后,報市人事局給予辦理加分手續(xù)。加分人員符合幾項加分條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二)筆試結束后,由市教育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向縣教育局公布成績,縣教育局及時向社會張榜公布考試成績。同時縣教育局根據崗位計劃,按照考試成績,依據加分政策,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告。如出現所報考崗位考試成績、加分等合計總分相同時,對涉及人員進行考核,最后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本崗位擬錄用人員,具體考核辦法另行通知。

(三)組織擬錄人員到縣級及以上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wèi)生局《轉發(fā)關于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號)中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醫(yī)院要給出合格與不合格結論,對不合格者,經本人申請,由專人組織到上一級人民醫(yī)院復查,復查仍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空崗人數,按專業(yè)教學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合格錄用。體檢費用由醫(yī)院向考生據實收取。

(四)考核

由縣教育局對擬錄用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資格等方面進行審查考核,具備錄用條件者,視為考核合格。

(五)錄用

由縣教育局根據崗位計劃,按照考試成績(含加分),從體檢、考核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錄用人員,向社會公告,并報市人事局辦理錄用手續(xù)。

(六)招考教師被錄用后,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到各鄉(xiāng)(鎮(zhèn))學校、縣直學校聘用。

七 、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從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大中專畢業(yè)生中招考教師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各部門在招考教師工作中,必須嚴肅考風考紀,教育局紀委將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對招考教師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二)參加招考教師的工作人員,凡有直系親屬報考的須申請回避。

馬龍縣教育局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馬龍縣教育系統2009年招考教師日程安排表

時間 內容 負責單位
7月20日至27日 發(fā)布招考教師計劃信息 縣教育局人事股
7月27日至31日 報名,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遷移證、畢業(yè)證原件、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交同底半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張,并按馬聯發(fā)[2009]號文件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1日至7日 匯總上報報名花名冊,組織審查報名資格考生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教師資格證。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8日至8月11日 制作準考證,落實考場,準備相關考務工作。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12日至14日 發(fā)放準考證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14日 下午3:00開放考場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15日 考試:上午:9:00—11:30考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16日 報送考卷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17日至20日 辦理加分手續(xù)(過期不受理)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24日 向社會公告考試成績、加分成績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25日 辦理查分手續(xù)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26日 考核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27日 考核、體檢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28日 確定擬錄人員名單,集中擬錄人員開會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29日 確定擬錄人員名單 縣教育局人事股
8月29至9月4日 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時間7個工作日。 縣教育局人事股
9月7日至10日 上報公告錄用人員花名冊,持原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縣教育局人事股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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