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曙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規(guī)定,面試實施3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書面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參加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海曙區(qū)新聞中心新聞采編(文字)職位按筆技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如出現(xiàn)并列分情況的,并列人員全部作為替補人員入圍?,F(xiàn)將名單予以公布。
海曙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http://xxgk.haishu.gov.cn/jgbm/01/info_03.aspx?DeptStreetID=4000200011&NodeCode=100060002&Id=58877
寧波市海曙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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