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中共會同縣委組織部擬面向全縣選調工作人員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范圍
會同縣范圍內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實,作風嚴謹,廉潔自律,甘于奉獻;
2、熱愛組織工作,具有較強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文字綜合能力;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公安、檢察等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選調的
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5日—2013年6月9日。
2、報名地點:中共會同縣委組織部(聯(lián)系電話:0745-8822547,聯(lián)系人:林策鴻)
3、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2張,《中共會同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
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資格審查
按照報考人員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開考比例要求達到1:5以上,如未達到比例則相應減少選調名額。
(三)考試采取筆試和現(xiàn)場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①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寫作能力。依照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現(xiàn)場測試人選。②現(xiàn)場測試。由部領導進行綜合能力現(xiàn)場測試。筆試和現(xiàn)場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據(jù)筆試、現(xiàn)場測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五)確定人選根據(jù)考試、考察情況,由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擬調對象。(六)辦理調動手續(xù)對擬調對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者辦理正式調入手續(xù)。
本公告由中共會同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會同縣委組織部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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