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市公安隊伍力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批準,決定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面向全國公安機關公開考試選調36名人民警察?,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選調范圍
全國公安機關中具有公務員身份且已授予警銜的在職在編人民警察(不含鐵路、民航、林業(yè)等行業(yè)公安)。
三、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品行端正、作風優(yōu)良、身體健康;
2、具備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和學歷的畢業(yè)證書或相關培訓證書、鑒定證書;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4、參加工作以來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不含試用期考核年度);
5、職級為副主任科員(含)以下;
6、現(xiàn)單位同意報考;
7、選調人員須服從分配。
四、選調職位
具體職位及要求見《婁底市公安局2013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職位表》(附件一)。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2、報名地點:湖南省婁底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婁底市湘中大道市公安局辦公樓620室),郵編:417000,電話:0738-8566921,郵箱:ldga_zzb@163.com。聯(lián)系人:孟飛雁、郭杜。
3、報名方式:報名者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填寫《婁底市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電子郵件、特快專遞(以當?shù)剜]戳時間為準)或當面遞交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人民警察證、公務員登記表、歷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學歷學位、技術職稱、技能培訓、執(zhí)業(yè)資格以及立功受獎榮譽證書等能夠證明專業(yè)資格的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及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個人對所提供的前述資料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
《婁底市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表》來源于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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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婁底市公安局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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