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北侖區(qū)位于我國經濟發(fā)達的長江三角洲南翼,是中國最早的沿海開放區(qū)域之一。為推進北侖區(qū)域的深度開發(fā)開放,優(yōu)化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更好地為區(qū)域經濟、社會各項事業(yè)發(fā)展提供堅實可靠的人才保障,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單位、具體崗位、招聘指標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013年寧波市北侖區(qū)(開發(fā)區(qū))、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招聘計劃》。
二、招聘對象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yè)心;
(二)具有《2013年寧波市北侖區(qū)(開發(fā)區(qū))、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招聘計劃》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戶籍以2013年5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高考時戶籍所在地;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屆畢業(yè)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六)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即要求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即要求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要求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即要求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研究生學歷者須取得碩士學位證書,港澳、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
(八)北侖區(qū)教育衛(wèi)生在編人員報考前須征得區(qū)教育局、區(qū)衛(wèi)生局書面同意;
(九)工作時間計算到2013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報名時間:2013年5月20日9時—2013年5月27日17時。
報名網址: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
報考者登陸寧波人才網“考試報名”,點擊進入“2013年寧波市北侖區(qū)(開發(fā)區(qū))、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招聘”,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單位所設條件選擇1個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 2013年5月28日9時—2013年5月31日17時。
招錄機關對應聘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 2013年6月1日9時—6月3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考試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4日17時。
4、繳費確認
時間: 2013年6月4日9時—6月6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2號)。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 2013年6月13日9時—6月14日17時。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6月22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考一門。房建工程管理、環(huán)境監(jiān)測、播音主持、新聞采編、廣電技術五個崗位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和寫作;其他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為100分。本次筆試不提供相關參考用書。
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和技能測試的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入圍面試人員的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當日在北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blrsj.gov.cn)上公布。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所需攜帶的證件將與筆試成績同時在“北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站予以公布。
資格復審時,招聘對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學生證)、相關資格證書和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等情況的,將酌情予以遞補。
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談、面試通知》。
3、面談
面談時間:詳見《面談、面試通知》。
面談對象:入圍面試人員。
面談主要采取座談的形式,面談不計分。
4、面試、技能測試
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具體面試辦法另行制定。面試時間詳見《面談、面試通知》。其中播音主持、新聞采編二個崗位要進行技能測試,測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合成(其中有技能測試的崗位的面試總成績由技能測試成績與面試成績采取4:6的比例合成。)
(三)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指標1:2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調整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0〕90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酌情予以遞補。
(四)考核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入圍考核人員。如出現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等情況的,將酌情予以遞補。
(五)公示、錄用
考核結束后,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在“北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反映問題經查影響錄用的,不予錄用,空缺名額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酌情遞補;對所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為保證招聘人選的質量,如招聘崗位確無合適人選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空缺該崗位錄用人選或減少該崗位錄用人數。
報考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必須在5月20日—5月27日期間內報名;招錄機關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為準。
(二)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四)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五)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指標數5倍的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指標。核減或取消的招考指標將在“北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站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將及時在“北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請隨時關注。
(七)筆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fā)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執(zhí)行。
(八)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6月11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市)區(qū)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招聘辦公室(傳真號碼:0574-86780593),經審核后可根據其到考情況退還考試費。
(九)報考人員被錄用后,如戶籍屬農業(yè)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初期)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初期)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十)本招聘公告由寧波市北侖區(q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來電咨詢。咨詢電話:0574-86780593、網絡技術服務電話:0574-83867514;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6780345。
寧波市北侖區(q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2013年寧波市北侖區(qū)(開發(fā)區(qū))、寧波梅山保稅港區(qū)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招聘計劃》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