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改善和優(yōu)化機關干部隊伍結構,促進長沙政協工作科學發(fā)展。經研究,面向全省公開選調4名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公平公正、競爭擇?yōu)、依法依規(guī)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選調職位
文秘人員2名,文字編輯、網絡管理人員1名,行政會計1名。
三、選調范圍
在全省黨政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且符合選調崗位條件的人員中選調。
四、資格條件
(一)思想品德好。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綜合素質高。有較強的選調崗位實際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勞、甘于奉獻、有較強的協調溝通能力和包容精神,身心健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具有報考崗位三年以上工作經歷。其中,報考會計崗位的人員必須是財務管理、財政學、審計學、會計學及相關專業(yè)畢業(yè)。并持有《會計人員從業(yè)資格證書》。
(四)年齡在30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報考人員可以放寬到32歲(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注冊會計師職稱會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放寬到35歲(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到行政處分還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情況。
五、選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