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我縣事業(yè)單位改革步伐,根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迪慶州事業(yè)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統(tǒng)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fā)〔2003〕49號);《關于下達2009年度增人計劃的通知》(迪人[2009]12號);《維西傈僳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2009年在全縣代課教師中招考聘用小學教師的批復》(維政復〔2009〕32號),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我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12名,實行統(tǒng)一考試,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用,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則
嚴格執(zhí)行《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 招聘崗位、對象及條件
(一) 崗位
1、 鄉(xiāng)(鎮(zhèn))小學教育教學崗位60名;
2、 鄉(xiāng)(鎮(zhèn))中學教育教學崗位6名;
3、 縣人民醫(yī)院3名;
4、 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10名;
5、 鄉(xiāng)(鎮(zhèn))計生服務站2名;
6、 鄉(xiāng)(鎮(zhèn))政府11名;
7、 面向鄉(xiāng)(鎮(zhèn))代課教師招聘20名。
(二) 招聘對象
凡持維西戶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未就業(yè)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代課的人員。
(三) 招聘條件
1. 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生);
5、代課教師年齡在45周歲(1964年6月1日以后
生)以下人員;代課在5周年(含5周年)以上的人員;
代課5周年(含5周年)至10周年(不含10周年)以內的人員,學歷必須在中專及以上;代課10周年(含10周年)及以上的人員,學歷必須在初中及以上;
6、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
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正在部隊服役,服役期未滿的人員,在人事部門組織的招考中作弊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7、 具體的專業(yè)要求詳見附表。
三、 報名事宜
1、所需材料:考生報名時必須攜帶畢業(yè)證件、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戶口薄及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張,填報民族成份按維辦發(fā)[2001]35號文件辦理。代課教師報名時必須提供各年度工資花名冊(復印件),村鄉(xiāng)校三級證明。
2、崗位:全縣共設小學教師、中學教師、縣人民醫(yī)院
(鎮(zhèn))衛(wèi)生院、鄉(xiāng)(鎮(zhèn))計生服務站、鄉(xiāng)(鎮(zhèn))政府、教師特設崗位(代課教師)7個崗位。每位考生根據學歷、專業(yè)、崗位等條件要求,限報1個專業(yè)崗位。
3、 報名方式:考生必須到現場報名,否則不予辦理
報名手續(xù),考生在填寫《報名登記表》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4、 地點:維西傈僳族自治縣人事局人才服務中
心,報名咨詢電話0887-8628375。
5、 報名時間:2009年7 月 6 日至 7月10日9:00時—17:00時,報名截止時間過后,一律不辦理報名手續(xù)。
6、考試費用:根據《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fā)改收費〔2008〕1767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報名時須繳納50元筆試考務費,進入面試時面試人員須繳納50元的面試考務費。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免報名費用人員在報名時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7、 考生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在考試前三天到人事局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準考證》必須由本人親自領取,當場核對內容,一律不予代領,考生憑《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 考試
招聘公告中發(fā)布的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考試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必須報請招考領導小組同意。
(一)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或實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和面試(或實作)成績均按百分制計分。
(二) 筆試占考試總成績的65%,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與應用知識教程》云南大學出版社2009版,主編:張昌山,教材由縣人事局提供。
(三)面試(或實作)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5%,面試(或實作)由人事局和招聘單位按照《面試暫行辦法》的要求,在監(jiān)督組的監(jiān)督下,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或實作)。
(四)考試時間2009年7月 19 日上午9:00-11:00進行,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持《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戶口薄原件進場,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面試(或實作)人員的確定按報考該崗位人數的筆試成績加民族照顧分(民族照顧分按迪政辦發(fā)[2003]49號文件執(zhí)行)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六)面試考官由具有考官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實行持證上崗。面試時考生必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和戶口薄,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七)報考代課教師崗位的人員,只參加筆試和考核。
(八)考核人員的確定按報考該崗位人數的筆試成績加照顧分《代課10周年(含10周年)及以上至15周年(不含15周年)加3分;代課15周年(含15周年)至20周年(不含20周年)加6分;代課20周年(含20周年)以上加10分》,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進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加照顧分依次遞補1次,如特殊情況必須報請招考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五、體檢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加面試(或實作)成績的方法計算合成分。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加面試(或實作)成績出現分數并列的,采取增加筆試,根據錄用崗位數,按合成分以高分到低分1:1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都即為擬招聘人員,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以報考該崗位的合成成績依次遞補1次。
六、聘用原則
經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按所報考崗位,由人事局及用人單位聘用到所報考的崗位上。不服從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后由縣人事局辦理招聘手續(xù),并按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規(guī)定鑒訂聘用合同。
七、招聘紀律
(一)考生在填寫《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時,應認真填寫與本人聯(lián)系的具體方式,人事、主管部門在筆試、面試、體檢及其他通知時,如考生聯(lián)系不上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
(二)報考代課教師崗位的人員,所提供的年齡,學歷,代課年限及相關材料不真實的,一經發(fā)現取消聘用資格。
(三) 招考工作由縣人大、政協(xié)、紀委、監(jiān)察、新聞媒體組成監(jiān)督組,同時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考錄工作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為的,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特此公告
維西傈僳族自治縣人事局
二○○九年 六 月十五 日
迪慶州維西縣2009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計劃表見下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