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用人部門 | 崗位名稱 | 選調人數(shù) | 學歷要求 | 專業(yè)及能力要求 | 其它條件 |
1 | 市法制教育學校 | 法治宣傳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法學或社會學專業(yè),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 1、中共黨員; 2、32周歲以下; 3、現(xiàn)任副科級及以下職務的深圳市在編公務員; 4、有2年以上政法工作經歷; 5、深圳戶籍。 |
2 | 調查研究 | 3 | ||||
3 | 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合管理辦公室 | 2 | ||||
備 注 | 專業(yè)是指全日制教育所學專業(yè); |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政治部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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