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人才到基層去、干部從基層來”的培養(yǎng)模式,進一步優(yōu)化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經(jīng)縣機構編制人事委員會研究,同意巫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等7個單位在全縣公務員隊伍(含參公人員)中公開遴選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遴選范圍
全縣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均可報考,其中:縣發(fā)改委和縣物價檢查所在縣級黨政群機關(政法系統(tǒng)和參公事業(yè)單位除外)中遴選。
二、遴選數(shù)量
上述單位共遴選10人。具體職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3年面向全縣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年度考核近3年(未滿3年者即每年)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具備擬任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職位表》。
除上述規(guī)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一)尚在試用期內的;
(二)受處分期限未滿的;
(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四)參加各級遴選、選調、考調且轉任未滿2年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方式
遴選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其中縣發(fā)改委、物價檢查所2個單位采用面試和考察)的方式進行,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報名人數(shù)和遴選崗位的比例需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否則相應遞減遴選人數(shù)。
五、考試
(一)筆試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8日至10日。
2.報名地點:巫山縣人社局公務員科(縣教委辦公樓二樓),聯(lián)系人:劉祖玉,聯(lián)系電話:57692621。
3.報名:分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競爭。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jīng)歷印證材料(所有復印件需寫“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單位印章)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4.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總分值10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縣安全生產監(jiān)察執(zhí)法大隊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安全生產監(jiān)管專業(yè)知識》,總分各100分。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30%+《安全生產監(jiān)管專業(yè)知識》×70%。筆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5. 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于2013年4月12日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6.筆試時間2013年4月13日,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面試按擬選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面試。經(jīng)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縣發(fā)改委、物價檢查所2個單位若達不到面試比例1:3的則應相應遞減遴選人數(shù)。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為不合格。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縣發(fā)改委、物價檢查所2個單位的總成績=面試成績)。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和審批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員,若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確定;若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次面試。
確定擬選人員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等情況統(tǒng)一組織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則按總成績分數(shù)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察結束后,對擬錄用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后確定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附件:2013年面向全縣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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