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和經縣編委審批通過的2013年縣教師招聘計劃,決定2013年招聘教師123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職位(學科)和人數
(一)中學18名
學科 | 地理 | 生物 | 數學 | 物理 | 歷史 | 音樂(含藝術教育) | 合計 |
人數 | 5 | 4 | 3 | 2 | 2 | 2 | 18 |
(二)小學61名(含特教學校音樂1名)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音樂(含藝術教育) | 體育 | 美術 | 信息技術(含教育技術) | 心理健康 | 科學 | 圖書管理 | 合計 |
人數 | 15 | 15 | 12 | 5 | 5 | 3 | 3 | 1 | 1 | 1 | 61 |
(三)代課教師(含編外人員,下同)10名。
(四)幼兒園教師33名。
(五)特殊教育1名。
以上報考人數必須多于擬招聘職位人數。若出現(xiàn)不多于擬招聘職位人數情況的,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調整招聘職位人數(其中若出現(xiàn)擬招聘職位1名,而報考只有1人情況的,則取消該招聘職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不含教輔人員)。
3.云霄縣戶籍(含原云霄縣戶籍的2011年至2013年高校畢業(yè)生;不含常山經濟開發(fā)區(qū))。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3年4月10日至1995年4月10日期間出生)。代課教師的年齡放寬到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以及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正式在職人員。
(二)應參加考試對象
1.專業(yè)學科教師報考條件
(1)中學
①全日制計劃內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
②專業(yè)對應,具備中學相應學科教師資格。
(2)小學
①全日制計劃內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2003年底前全日制計劃內師范類體育專業(yè)的中專畢業(yè)生。
②按對應專業(yè)報考。小學教育專業(yè)或初等教育專業(yè)(無限制專業(yè)方向)或專業(yè)不對應的全日制計劃內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可選擇報考小學語文或小學數學一個學科。
③具備小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
(3)代課教師
2000年底前在我縣學校工作并領取由縣財政支付工資的代課教師可以報考。該對象只要求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
(4)幼兒園
①全日制計劃內師范類學前教育(含幼兒教育)專業(yè)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2003年底前全日制計劃內師范類學前教育(含幼兒教育)專業(yè)的中專畢業(yè)生;自考師范類幼教專業(yè)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②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
(5)特殊教育
①全日制計劃內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特殊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
②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2.小學教輔人員(圖書管理人員)報考條件
全日制計劃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圖書館學、圖書檔案管理專業(yè)畢業(yè)生。該對象只要求參加教育綜合知識考試。
(三)免于筆試對象
全日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本科學歷必須是全日制計劃內師范類專業(yè))、“985工程”高校(師范類專業(yè))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的,免于筆試,在經體檢、政審及計生審查合格,公示無異議后,單列指標聘用,并根據學校學科需要派遣上崗。
三、報名的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免試對象的報名時間及地點
于2013年4月1日—4月10日上班時間到云霄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須持相應材料。
(二)應參加考試對象統(tǒng)一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網址:www.eeafj.cn)。網絡報名具體辦法請上網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如因錯過報考時間,或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和審核不通過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縣公務員局、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進入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以復審為準)。
(三)2013年7月22日—25日將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期間應聘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材料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予以取消招聘資格。具體提交材料如下:
1.中學、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教輔人員
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以及其他相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2.代課教師
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由原代課的學校(股級及以上)提供的縣財政支付工資底冊復印件(每年提供一個月工資底冊,其中首年提供第一個月工資底冊,最后一年提供最后一個月工資底冊。由現(xiàn)任校長簽字確認并加蓋學校公章。)、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以及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四、考試的時間和內容
(一)筆試
1.筆試時間
全省統(tǒng)一為2013年4月20日??荚嚨攸c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
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yè)知識考試兩部分(具體請上網查詢)。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40%;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60%。
(二)面試
1.面試對象:報考幼兒園教師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形式采用合格、不合格。面試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面試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分政策
根據閩畢支[2009]2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享受加分政策待遇的應聘人員應于2013年6月25日—27日將相應材料交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加分不受筆試成績滿分的限制。
六、體檢和聘用辦法
(一)體檢辦法
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人選進行體檢。
幼兒園教師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閩教人〔2011〕6號)文件執(zhí)行。其他的應聘人員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體檢時間另定。
(二)擬聘用辦法
應聘人員(幼兒園教師在經面試合格)在經資格復審、體檢合格通過的基礎上,按招聘職位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若政策性加分后的總分相同,以考試成績高者為據;若考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為據。若代課教師成績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長者為據。)。若擬聘用人員因其他原因放棄的,按同職位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予以遞補。
(三)聘用辦法
擬聘用人員經政審及計生審查合格者,在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予以聘用,相關待遇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設崗職位和人數,被聘用人員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予以擇崗(崗位設置、招聘職位人數若需作調整的,均在考試成績公開前公布,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代課教師在經聘用后,安排到農村學校任幼兒園教師)。
聘用人員至少應在本縣教師崗位服務5周年,否則予以解聘。
七、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596—85322018527730;
監(jiān)督電話:0596—8535176。
八、本方案由縣公務員局、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云霄縣公務員局
云霄縣教育局
2013年3月15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教師招聘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