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頭縣公安消防局現(xiàn)公開向全縣招聘消防武職人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質(zhì)
主要從事消防部隊滅火及搶險救援執(zhí)勤崗位工作。
武職人員執(zhí)行消防部隊規(guī)定,實行軍事化管理、教育和訓練,均為企業(yè)用工性質(zhì),實行勞務派遣。
二、招聘條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現(xiàn)役的政治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祖國,忠于社會主義,志愿從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崗位的職責要求和相應的資格條件;
(三)具有初中畢業(yè)以上學歷,退伍士兵、黨員、駕駛員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四)年齡在18歲至28周歲之間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相貌端正,舉止大方,身體、心理健康,無傳染性、慢性疾病。
三、工作地點
洞頭縣公安消防局中隊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報名時間
2013年3月1日至3月30日。
(二)報名辦法和途徑
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兩份、應聘報名表一份、簡歷、學歷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兩張到縣消防局中隊辦公室報名。
五、待遇
錄用者勞務派遣的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洞頭縣城鎮(zhèn)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正式錄用后年收入約3.5-4.5萬元,含繳納社會保險(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根據(jù)工齡情況工資保持一定幅度遞增。
由用人單位安排住宿飲食,統(tǒng)一提供服裝等生活用品。
六、聯(lián)系方式
單位地址:洞頭縣北岙街道新城區(qū)加油站旁洞頭縣公安消防局
聯(lián) 系 人:潘龍德
聯(lián)系電話:0577-63482257
洞頭縣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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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頭縣公安消防局招聘武職人員報名表》來源于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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