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下半年二級和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2]121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2年下半年二、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二級、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英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4個語種筆譯、口譯(交替?zhèn)髯g類)各科目和二級英語口譯同聲傳譯類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領證須知
1、為提高服務質(zhì)量,減少考生往返奔波,市人才考評中心將采用考生報名時上傳的電子版照片,統(tǒng)一沖?。ㄙM用由考評中心支付),用于制作合格證書。筆譯考試成績已全部合格的考生不需到現(xiàn)場提交制證照片。
2、由于個別考生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格式,影響沖印效果,不能用于制作合格證書。市人才考評中心將在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二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電話通知考生更換照片。請筆譯考試成績已全部合格的考生確保報名時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接到電話通知的考生,請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更換照片。
3、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fā)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具體領證時間待證書下發(fā)到我市后,將在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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