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吸收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公民參與審判工作,擴大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我院決定面向社會選任人民陪審員若干名。現(xiàn)將選任的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對象:具有建德戶籍且在本市范圍常住的公民
二、選任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二十三周歲(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體健康;
(五)一般應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六)下列人員不得選任人民陪審員:
1、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ān)、國家安全機關(guān)、司法行政機關(guān)的工作人員、執(zhí)業(yè)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報名方式: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由本人向建德市人民法院直接提出申請,填寫《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
(二)報名材料:公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一式一份。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2月18日止。地點:建德市人民法院政治處(法院辦公樓四樓417室)
聯(lián)系電話:6479606864796007
建德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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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來源于建德人才網(wǎng),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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