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日 期 | 工 作 內(nèi) 容 | 負責單位 |
2012年 | 11月6~20日 | 各縣、市布置、組織各有關中學進行宣傳。報名點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各校收集考生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及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后原件退還考生),有關加分、降分照顧證明材料(地域或邊境縣加分除外),督促考生向戶口所在地縣、市相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19日前將《外省遷入人員高考報名申請表》、《外省遷入人員高考報名審核匯總表》及相應考生的戶口簿、所在學校的證明、高中學籍登記表、全部會考科目的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交當?shù)卣猩k審核;各縣(市)招生辦于11月20日前匯總交市招生辦審核。 | 縣、市招辦、中學 |
11月15~20日 | 各報名點組織錄入并校對考生報名信息,將報名信息上交當?shù)卣猩k | 中學、縣、市招辦 | |
11月20~23日 | 組織對考生進行電子照相。 | 中學、招辦 | |
11月23~25日 | 進一步信息校對,并讓考生簽字確認。 | 各中學 | |
11月21~23日 | 社會考生(在外地讀書回本地報考的應、歷屆畢業(yè)生)持戶口簿、身份證,往屆生持高中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持就讀學校出具的證明及在畢業(yè)學校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學校填寫鑒定、單位負責人簽字、蓋了公章),到當?shù)卣猩k報名、照相、交費,到指定醫(yī)院體檢。 | 縣、市招辦 | |
11月25日 | 核查考生報名信息完畢。報名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25日。 | 中學、招辦 | |
11月26~28日 | 27日各縣(市)招辦將正確無誤的高考報名信息上報市招生辦。28日市招辦上報區(qū)考院。 | 縣、市招辦 | |
12月13~21日 | 藝術類考生按指定時間到相關院校參加藝術專業(yè)統(tǒng)考 | 相關高校 | |
2013年 | 1月10日前 | 退役士兵專升本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10日。 | 縣、市招辦 |
2月底至3月上旬 | 考生按計劃安排到各縣(市)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由各縣(市)確定和公布。市轄區(qū)考生請登陸崇左市網(wǎng)站(http://czszsb. net)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 中學、縣、市招辦 | |
3月上旬 | 第一次英語口語考試 | 相關考點 | |
3月8~16日 | 體育類考生到指定地點參加術科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區(qū)考院 | |
3月25日前 | 各縣(市)將體檢表交市招辦,市招辦匯總后交區(qū)考院。 | 縣、市招辦 | |
4月20日前 | 在考生所在中學公示考生享受的2013年高考加分、降分照顧資格項目。 | ||
4月上旬 | 第二次英語口語考試。 | 相關考點 | |
4月10日前 | 考生對體檢結(jié)論持有異議,要求進行復檢的,須于4月10日前到當?shù)卣猩k或報名點領取并填寫《體檢復檢申請表》并貼上近期免冠1寸相片,4月13日前由報名點匯總交市招生辦。市招生辦匯總后4月14日報送區(qū)招生考試院。 | 中學、縣、市招辦 | |
4月中下旬 | 經(jīng)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批準復檢的考生于規(guī)定時間到廣西醫(y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指定地點參加復檢。 | 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 | |
6月4~6日 | 考生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及文具(不含考試用墊板) | 各報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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