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麻煩老師給我解答,基層政法干警在服務年限內可以在不同地區(qū)之間的公安系統(tǒng)進行工作調動嗎?(工作依然是基層民警)此舉是否違反合同規(guī)定?如果是在用人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嗎?請求老師予以答復!~謝謝
回復:你好,在最低服務期內不允許進行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等形式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