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場相關
1、考生務必在考試開始30分鐘前進入指定的考場并拍照。
1)考生憑身份證及準考證進入考場。
2)應試人員應將隨身攜帶的任何書籍、資料、筆記、報紙及稿紙放在指定地點,并關閉各類無線通訊工具等物品。
3)按照指定位置入座并將身份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4)考生須服從監(jiān)考老師的安排,不得在考場喧嘩。
2、考試開始30分鐘后,應試人員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內未到達者,視為缺考,如有特殊情況請聯系巡考人員。
3、考生需對號入座,就座后輸入準考證號碼后需仔細核對計算機上顯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發(fā)現有問題請及時和監(jiān)考老師聯系,由監(jiān)考老師統一記錄,考后交給考試機構進行修改。
4、考試開始后30分鐘內應試人員不準交卷出場。
5、應試人員離開考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6、考試時間由計算機自動計算,剩余時間為零時計算機自動交卷。
7、考試時疑問可以舉手示意監(jiān)考老師,與試卷內容有關問題,監(jiān)考人員不負責解答。
二、違紀處理
1、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即視為違紀,由監(jiān)考員提出批評和警告,限時改正:
1)應試人員在考場內吸煙、談笑或有其他影響他人的行為;
2)應試人員夾帶、偷看、傳紙條;
3)應試人員在考場內交頭接耳、互打手勢、傳遞信號等方式接傳有關考試內容信息;
4)應試人員將具備文字儲存和音響功能的計算器(簡單的加減乘除計算器可以帶入考場使用)、商務通、電子筆和各種打開的通訊工具等夾帶至考場座位;
5)應試人員有擾亂考場秩序的行為;
6)應試人員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
7)應試人員答題時左顧右盼,試圖偷看他人答卷者;
8)應試人員將試卷內容抄錄帶出考場者;
2、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即視為作弊,監(jiān)考人員有權令其退出考場。(監(jiān)考老師在發(fā)現作弊行時,在做好取證工作的同時立即聯系巡考人員,由巡考人員進行處理。)
1)連續(xù)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者;
2)抄襲他人答題結果者;
3)由他人在考場外協助答題;
4)協助他人答題,傳遞有關考試內容的信息,或讓他人抄襲答案;
5)替考者和被替考者。
3、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監(jiān)考人員有權令其退出考場,取消本年度全部考試資格及成績,并交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1)使用假身份證或提供假證件者;
2)嚴重擾亂考試秩序、危及考試工作人員安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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