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人防設施管理站是海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下屬公益類事業(yè)單位,承擔海寧市區(qū)域內各類人防設施的管理和人防工程建設的質量監(jiān)督管理工作?,F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技術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員:
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熱愛規(guī)劃事業(yè),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yè)心。
2.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需要。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專業(yè)要求:①建筑與土木工程,②結構工程,③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4.其他要求:年齡18~35周歲(1976年12月11日至1994年12月11日),浙江省戶籍。
三、報考程序與方法:
1、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報名地點:海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二樓209室(海寧市海洲街道文禮路7號)。
3、報名方式:應聘者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攜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照片兩張、簡歷等材料到指定地點報名。
咨詢電話:0573-87016876、15157390706
聯系人:朱再明
四、考試方法
1.報名人數超過10人,將采用筆試加面試的考試辦法。其中,筆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如果報名人數不足10人,直接進入面試,綜合成績等于面試成績。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2.筆試、面試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政審與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在辦理錄用手續(xù)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錄用后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監(jiān)督電話:0573-87016873
海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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