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審計局:
你局《關于錄用蘇珊珊同志為公務員的函》(泉審辦函〔2012〕76號)收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關于下達二○一二年上半年政府系統(tǒng)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計劃的通知》(閩人發(fā)〔2012〕31號)以及《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人發(fā)〔2012〕36號)文件精神,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合格,批準錄用蘇珊珊同志為泉州市審計局公務員,試用期一年。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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