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guī)定?,F(xiàn)將泰順縣2012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對象,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獲得《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認定通過36位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其中:初級中學教師資格4人、小學教師資格14人、幼兒園教師資格18人),公示期從11月15日—11月21日。如有問題,請在公示期內向泰順縣教育局人事科反映。
聯(lián)系電話:67582580
領取證書時間:11月27—2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領取證書地址:泰順縣教育局人事科(三)。
注意:攜帶本人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領取,逾期不再另行安排。
申請人現(xiàn)場核對《教師資格證書》的本人信息,如有誤差務必在11月30日前提出修改,逾期責任自負。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