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等11個單位關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精神,現將2012年內江市公安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范圍
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按照面試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可將資格復審合格的筆試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但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和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具體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11月9日-10日(星期五、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內江市公安局七樓會議室(內江市東興區(qū)漢安大道西段99號)。
四、資格復審要求
(一)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都須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面試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于2012年11月13日17:00前結束。
(二)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否則視為棄權,后果自負。
(三)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若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面試資格或錄用的,取消其面試或錄用資格。
(四)資格復審合格并繳費成功(繳費金額80元/人)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有效身份證原件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進行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棄權,后果自負。
(五)材料要求: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以下材料:
1、《2012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1份(貼上照片);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5、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明確了學位要求職位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員不提供);
6、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專科及以下學歷人員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不需提供);
7、招考對象為“五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須出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以及縣(區(qū))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8、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9、考生屬各級各類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工作人員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五、政策咨詢電話:
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科0832—2042419
內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832—2292061
特此公告。
附件:2012年內江市公安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內江市委政法委內江市公安局
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內江市公務員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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