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的有關(guān)規(guī)定,經(jīng)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擬認定周麗等40位同志具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楊水芳等35位同志具有小學教師資格,王艷紅等70位同志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F(xiàn)將本次擬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征求廣大教職員工及其他干部群眾的意見?,F(xiàn)就有關(guān)事項通告如下:
1、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對象的師德、認定條件及測試過程舞弊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yīng)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yīng)署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本著對教育事業(y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實事求是,真實準確,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2012年11月5日起至11月11日止,共7天。
4、公示聯(lián)系科室和受理電話:
地點:江山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聯(lián)系電話:4072502。
江山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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