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2〕62號)的要求,經(jīng)筆試、體能素質(zhì)測評、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擬錄用方俊平等181人為人民警察(名冊附后),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請向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公務員辦公室反映。有關新警崗前培訓的具體安排將在公示期滿后公布。
公示時間: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共7天)
監(jiān)督電話:0769-22836681,0769-22480009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
東莞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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