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201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測試對象
申請認定幼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但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人員。
二、測試時間及地點
2012年10月27日下午進行測試,請考生于11點40分至12時帶身份證準時到椒江二中三號教學樓1層八(15)班報到、抽簽,逾期作自動放棄。
三、收費規(guī)定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09]46號文件通知,教師資格認定收費標準為每人280元。請各測試對象在報到時交給財務人員。
四、測試要求
測試形式為試講。備課時間為2個小時,試講時間要求掌握在20分鐘以內,結束后須回答專家的提問;進入準備室時只準帶教材;進入試講教室時只準帶教材和在準備室準備的材料,不得帶其它參考資料,測試時不得自我介紹縣(市、區(qū))、學校及個人姓名等信息;測試結束時須向評委上交準備的教案;違犯規(guī)定者將影響測試成績。
聯(lián)系人:阮老師(88224089)
椒江區(qū)教育局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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