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補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12﹞5號)精神。我縣從10月27日開始對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已領到《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進行教師資格認定補報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對象
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已領到《考試合格證明》的考生(現(xiàn)場確認時查驗原件)。
二、時間安排
網(wǎng)報時間:10月27日至10月29日
現(xiàn)場確認時間:10月30日。
三、申報方式
2012年補報名教師資格認定采用網(wǎng)上申報方式,網(wǎng)址為:www.jszg.edu.cn。入口是全國統(tǒng)考合格認定申請人。
四、現(xiàn)場確認隨帶材料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所在單位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負責鑒定,且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為保證網(wǎng)上報名材料與認定材料的一致性,必須在網(wǎng)上報名完成后下載,再復印成A3幅面雙面單張,否則不予確認);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的單位(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此件只需社會人員提供,本縣正式公辦教師可不提供);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復印件;
(8)《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現(xiàn)場確認時填寫,統(tǒng)一體檢后由縣教育局提供);
(9)與網(wǎng)上報名所用電子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張(其中2張貼申請表,1張貼體檢表,留1張貼證書用)。
五、其他事項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具體請參照《青田縣教育局關于201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青教人[2012]169號)》相關規(guī)定。
2、體檢時間將根據(jù)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3、其余未盡事宜可撥打6824892咨詢。
青田縣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