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川儀微電路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公開招聘公告
一、公司簡介
重慶川儀微電路有限責任公司(前身為四川儀表六廠)成立于 1965 年,并于 2002 年進行了法人制改造,成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通過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及持續(xù)不斷的技術工藝創(chuàng)新,公司已發(fā)展成為具備混合集成電路制造與技術、磁性器件制造能力與技術、傳感器設計與制造技術、大型電子制造服務能力的綜合性電子元器件與電子制造服務的企業(yè),產品應用于電力電子新能源、新能源汽車、光伏、儲能、筆電及外設、工業(yè)自動化、通訊等多種領域。公司下轄三個制造基地,分別位于重慶北碚(本部)和四川綿陽(兩個子公司),具有年產超6000萬片電路的生產能力,銷售收入9.04億元,年出口額達1400萬美元以上,分別出口到美國、墨西哥、羅馬尼亞、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qū)。
為推進公司高質量發(fā)展,結合工作實際,經重慶川儀微電路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公司員工,具體情況如下: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
序號 |
部門 |
招聘崗位 |
人數(shù) |
1 |
財務部 |
財務管理崗 |
1 |
2 |
制造一部 |
帶班技術員 |
1 |
3 |
制造三部 |
帶班技術員 |
2 |
合計 |
4 |
三、任職資格條件
(一)財務管理崗
1.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財務管理相關專業(yè);
2. 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3年以上財務相關工作經歷,取得會計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與之相當?shù)穆殬I(yè)資格證書;
4. 了解所在企業(yè)的行業(yè)特點,熟悉相關財經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具備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業(yè)務操作能力;
5. 具有良好的職業(yè)操守和較強的業(yè)務素養(yǎng),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敬業(yè)愛崗,誠信可靠,堅持原則,務實進取;
6. 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和相關制度,與所在企業(yè)領導人或關鍵人員不存在任職回避情形。
(二)帶班技術員
1.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電子類、自動控制類相關專業(yè),特別優(yōu)秀者,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2. 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能熟練使用OFFICE軟件;
4. 樂觀向上,善于學習和溝通;
5. 能適應倒班。
四、主要崗位職責
(一)財務管理崗
1. 負責產品成本核算及公司日常賬務處理;
2. 負責編制會計報表,按時報送各類財務報表及內部管理報表;
3.協(xié)助制定與完善會計核算的流程及會計相關制度,推動會計核算的標準化與專業(yè)化;
4.參與公司各項涉稅工作,配合外聘稅務專家實施稅收籌劃;參與公司投資項目的財務測算、成本分析、稅收測算及投資回收分析;
5.參與各種項目的上線或更新;
6. 參與公司經營分析編制,撰寫財務分析報告;
7.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專項工作。
(二)帶班技術員
1. 負責檢查設備運行狀態(tài)及外圍條件,設定設備的初始工藝參數(shù)并保證其穩(wěn)定工作;
2. 負責按圖紙、按工藝標準生產,按工藝要求完成首檢并確定可否開始生產;
3. 生產過程中抽檢質量,監(jiān)督操作工按工藝要求生產,對本班次的產品質量和生產進度負主要責任;
4. 定期完成工藝參數(shù)監(jiān)測和記錄,及時填寫各項工藝、質量控制記錄;
5. 協(xié)助班長做好班組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本班次的安全,質量事故負責;
6.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福利待遇按用人單位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包括:足額繳納五險一金,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年休假、勞動保護、定期體檢、工會各項節(jié)日和生日慰問等。
六、工作地址
重慶市北碚區(qū)蔡家崗鎮(zhèn)同熙路99號
七、招聘程序
(一)填報應聘資料
應聘材料投遞郵箱:zhangxf@csimcc.com(郵件標題請用“本人姓名+崗位名稱”格式命名)
應聘材料投遞截止時間:招滿為止。
聯(lián)系人:張老師,聯(lián)系電話:18223737090
(二)資格審查
簡歷投遞截止后根據(jù)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綜合測試
組織開展綜合測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管理能力、知識技能、專業(yè)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情況。
(四)體檢
根據(jù)綜合測試等情況,確定錄用人選,并體檢。
(五)錄用入職
錄用者入職報到時,應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個人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復印件個人資料備案,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試用期,錄用者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發(fā)現(xiàn)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將其辭退。
八、其他事宜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當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本單位對本公告及未盡事宜擁有最終解釋權。
來源:https://gzw.cq.gov.cn/gqzp/202403/t20240329_13094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