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各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
根據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和玉林市教育局的安排,結合我區(qū)實際,現就我區(qū)今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應、往屆全日制師范類畢業(yè)生;
2.已取得教學技能考試合格的學歷提高師范類畢業(yè)生;
3.已取得理論三科考試成績合格、教學技能考試成績合格的非師范類畢業(yè)生;
4. 取得今年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合格的非師范類畢業(yè)生。
二、關于申請表格的領取與填寫要求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等有關表格統一由我局免費提供,申請認定人員請到玉州區(qū)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教育局窗口(城站路8號,南江街道辦事處旁)領取。所有的表格不準復印。申請人員必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所有的表格。
三、關于體檢
1.體檢時間:
我區(qū)2012年下半年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時間定于2012年10月24日、25日兩天上午8:00-10:30進行,體檢時要空腹。
2.體檢地點:玉林市中醫(yī)院,聯系科室:體檢辦公室,聯系電話:2580088。
3.其他:
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盡量安排在這兩天體檢,如錯過時間可與醫(yī)院電話預約。體檢醫(yī)院收取每人65元體檢費。所有參加體檢的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和小2寸照片1張。體檢流程:1交費→2填寫體檢表(填寫好姓名、體檢順序號等相關資料,并粘貼相片)→3逐項體檢→4體檢完畢交體檢表到交費處。體檢結果不合格的由中醫(yī)院在體檢后一周內通知具體人員,可以復查一次不合格項目。
四、受理申請認定時間
申請認定的人員須先網上報名,后攜材料到現場受理。
(一)網上受理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2年10月15日—10月30日,申請人在本級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廣西教師教育網,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指應、往屆師范生和過去參加自治區(qū)考試全部成績合格的人員)請點擊“網上申報”欄目,再點擊進入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
申請人直接點擊頁面中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注冊”按鈕,進入填報信息頁面。
申請人網上注冊和填報申請信息
1.“申報第一步 申報人必讀”;
2.“申報第二步 確認服務條款”;
3.“申報第三步 選擇認定機構”;
4.“申報第四步 選擇確認點”;
特別強調:選擇正確的“認定機構”和“確認點”是關鍵步驟,因選擇“認定機構”和“確認點”不正確,會導致認定機構無法確認申請人。
5.“申報第五步 閱讀注意事項”;
6.“申報第六步 填寫身份信息”;
7.“申報第七步 填寫申請材料”;
頁面第一部分為“申請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則需要點擊上一步返回相應申報頁面修改。
頁面的第二部分為“登錄信息”,此部分信息為必填信息,無論是“暫存”還是“提交”,申請人必須填寫。
頁面的第三部分為申請人其他信息,
申請人務必填寫正確有效的郵箱地址,以備遺忘密碼時通過郵箱找回密碼。如無法通過郵箱找回密碼,則需持有效證件到認定機構辦理。
8.“申報第八步 完成”。
9.申請人登錄。
10.登錄后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11.申請狀態(tài)查詢。
12.查看現場確認注意事項。
13.在線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14.下載打印申請材料。
15.按時間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到“確認點”確認。
上傳照片的格式要求:
第一、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例如: 00001.jpg;6323.jpg;
第二、照片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
第三、申請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及現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同一底版
(二)現場受理
現場受理時間定于10月下旬開始,請網上受理成功的申請人員于10月23日至11月2日(休息日除外)到現場受理地點進行現場受理,逾期不再受理。上班時間:上午 9:00—12,下午 1:30—4:30。
現場受理地點:玉州區(qū)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教育局窗口(城站路8號,南江街道辦事處旁)。
五、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下載)。
2.身份證復印件。
3.戶籍復印件或工作單位出具本單位所在地的證明。
4.學歷證書復印件。
5.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按自治區(qū)文件規(guī)定的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所達到的等級)復印件。
7.一張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證照相片,一張電子相片(與申請表里貼的相同)。
8.《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9.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應、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畢業(yè)學校當年的招生計劃、錄取名冊、教學計劃、課程設置、畢業(yè)生畢業(yè)登記表上的教育理論成績(學科成績要與開設的課程相對應)、教育教學實習鑒定等證明材料。
10. 自學考試、業(yè)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脫產)、網絡學校(函授)屬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須提供所畢業(yè)學校當年的招生計劃、錄取名冊、教學計劃、課程設置、畢業(yè)生畢業(yè)登記表上的教育理論成績(學科成績要與開設的課程相對應)等證明材料;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學技能考試取得的合格證書。
11.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參加全區(qū)統一組織的教育理論考試獲得的合格證書;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學技能考試取得的合格證書。
(二)其他有關材料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凡提交復印件證明材料的,均應交驗原件,驗證完畢原件退還本人。如沒能提供原件的,為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則需要在復印件上蓋上原件持有單位的公章。所有復印件均須用16K紙張 。提交申請教師資格的有關材料不退還本人。
其他不盡事宜,請致電0775-3897769咨詢。
玉林市玉州區(qū)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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