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qū)人民政府黃埔街道辦事處政府聘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職業(yè)道德和心理素質,具備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工作安排;
3.身體健康,有較強的文字與口頭表達能力;
4.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27日后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同等條件下,具備黨政機關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考慮。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4.有參加“法輪功”或其他邪教組織經歷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qū)海員路183號,黃埔街道辦事處3樓307室;聯(lián)系人:劉小姐,咨詢電話:(020)82294152。
3.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請報名人員本人攜帶報名資料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
(1)《黃埔街道編外聘用人員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1);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1張(貼在報名表上);
(3)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含首頁及考生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5)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或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如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7)黨政機關等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有);
應聘者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街道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審核的,另行短信或電話通知參加考試。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低于1:5的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滿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面試。
(1)面試資格:筆試成績合格并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有考生放棄面試,則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2)面試形式和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能力素質等。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3)面試時間和地點:將通過短信或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通知為準。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50%×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人選,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無法確定考察對象人選的,按面試成績高低予以確認。如條件仍相同,再按筆試主觀題成績的先后順序排名區(qū)分先后,若仍不能區(qū)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
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重點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錄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
(七)遞補或補錄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或補錄其他考生: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錄用的;
4.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錄用人員在六個月內(從綜合成績公告發(fā)布之日算起)辭職的;
6.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政府聘員按街道編外聘用人員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相應薪酬待遇,擬聘人員與黃埔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規(guī)實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機關事業(yè)編制。合同期滿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續(xù)簽勞動合同。合同期未滿違約的,按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五、其他有關要求
(一)紀律要求
1.本次招聘將以對人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tài)度,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按規(guī)定辦事,接受群眾監(jiān)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xiàn)象發(fā)生。
2.招聘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二)防疫工作要求
1.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持“粵康碼”或“穗康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進入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現(xiàn)場,全程佩戴口罩;報考人員須提前詳閱《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附件2)的相關規(guī)定,并按照規(guī)定于筆試時帶回考生本人簽署的《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
2.國內高、中風險地區(qū)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忌慌浜峡荚嚪酪吖ぷ鳌⒉蝗鐚崍蟾娼】禒顩r,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黃埔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廣州市黃埔區(qū)人民政府黃埔街道辦事處
2021年5月25日
文章來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299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