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區(qū)教育局關于2020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師〔2020〕44號)的工作要求,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2020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10月份開始。為做好我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網報時間
(一)考生網報申請時間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26日(每個工作日的8:00—24:00)。
(二)現場檢查審核材料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每個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點:貴港市港南區(qū)江一路128號,政府大院港南區(qū)政務中心一樓(教育局窗口)。
二、認定范圍和條件
(一)認定范圍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為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因此港南區(qū)教育局負責認定港南區(qū)的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的教師資格。申請認定人員須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
1、具有港南區(qū)戶籍。
2、持有港南區(qū)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3、在本轄區(qū)內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可在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認定條件
1、申請人應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申請人因在學期間參軍入伍(學校保留學籍)等原因并于2019年或2020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yè)本(專)科畢業(yè)生可免試直接參與認定。
3、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4、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5、應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2020年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可放寬到我區(qū)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和技工院校的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該部分人員必須是在教育廳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的人員,未備案的不予認定。
6、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非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者,申請時其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職在編)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xiāng)鎮(zhèn)、村的,其普通話水平可以為三級甲等。
7、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具有符合規(guī)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
三、認定辦法及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請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和填報申請人信息,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根據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填報申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個人承諾書》(注:承諾書上傳必須是工整、清晰的完整版)和電子證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在網上申報完成后,按照相應認定機構網站上發(fā)布的認定通知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確認?,F場確認時須檢查審核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不同情況申請人的相應材料。
(1)本轄區(qū)管轄范圍內的戶口簿(本人頁)原件。
(2)持有我區(qū)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已畢業(yè)人員需提供居住證原件。
(3)應屆全日制師范類畢業(yè)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或《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2011年及以前入學申請直接認定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蓋有學校公章的就讀學校當年的招生計劃、錄取名冊、課程設置及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鑒定等證明材料各1份。
(4)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5)駐貴港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港南籍)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2、所在認定機構指定醫(y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自行下載并雙面打印,粘貼好相片,相片與網報上傳的相片同底版,白色底版),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為1年),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申辦人員自行空腹前往貴港市中醫(yī)院體檢完畢)體檢表見附件。
3、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申報學科、網上申報編號,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照片必須與網上申報上傳相片一致。
4、學歷證書原件。申請人取得港澳臺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取得國外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原件。畢對驗證不成功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除學歷證書原件外,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申請人提前通過“學信網”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原件。(如果在網報系統(tǒng)比對核驗不通過,即網報顯示“待核驗”的狀態(tài),申報者必須提前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上在線申請并截圖打印《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查不到成績的,聯(lián)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站進行咨詢)
6、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打印網絡版。
7、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員必須按時到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并檢查審核材料,逾期概不受理。
(三)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四)頒發(fā)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請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個人檔案。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參加現場確認所有人員必須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并持有健康通行碼、測量體溫和佩戴口罩,驗證進入現場確認點。
咨詢電話:0775-4332778羅老師
港南區(qū)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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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ttp://www.gggn.gov.cn/xxgk/gggs/t68846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