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jiān)督權,促使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區(qū)委決定,面向來賓市公推差選興賓區(qū)水利局副局長1名。
一、選拔名額和職位要求
來賓市興賓區(qū)水利局副局長1名。
職位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農田水利學、水利工程管理等相關專業(yè),熟悉水利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
二、公推差選范圍、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一)選拔范圍:
來賓市市直單位、各縣(市、區(qū))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yè)單位符合資格條件的干部。
(二)基本條件: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理論水平,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政治立場堅定;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chuàng)新,能結合實際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密切聯(lián)系群眾,顧全大局,愛崗敬業(yè),實績突出;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群眾公認;具有勝任擬任職位所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工作經驗和組織領導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三)任職資格:
1.任科員或相當于科員(可比照同級同類公務員)職務滿3年以上。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上述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12年8月31日,相關數(shù)字均含本數(sh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受理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擔任領導職務的情形。
三、公推差選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由區(qū)公推差選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qū)“公推差選辦”)在媒體上發(fā)布公告,印發(fā)公推差選《簡章》。
(二)公開推薦。公開推薦可采取組織推薦、領導干部推薦、群眾聯(lián)合舉薦和個人自薦的辦法進行。組織推薦、領導干部推薦和群眾聯(lián)合舉薦應征得本人同意。每個推薦對象只能推薦為一個職位的任職人選。推薦材料報區(qū) “公推差選辦”。
公推差選所需材料:1.《來賓市興賓區(qū)公推差選科級領導干部登記表》。2.被推薦對象的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任職文件等相關證件復印件一式三份。3.被推薦對象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報名截止日期為2012年9月8日前。
(三)資格審查。由區(qū)“公推差選辦”對被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為確保公推差選質量,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不足1∶8比例的職位不開考。不開考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它職位或放棄報考。
(四)單位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將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反饋給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按《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的范圍進行定向民主推薦,同時進行民主測評。
(五)組織評價。在民主推薦中得票率超過70%以上,民主測評中優(yōu)秀票、稱職票之和達70%以上,且沒有發(fā)現(xiàn)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即可確定為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人選。
(六)適崗評價。適崗評價考評委員會由處級領導干部、組織人事干部和有關專家等15位同志組成??荚u委員會成員根據(jù)組織評價結果和推薦對象的德才表現(xiàn)等情況對推薦人選進行適崗評價,然后評分,去掉兩個最高分和兩個最低分,余下11位考評委員會成員的平均分即為推薦對象的得分。每個職位按得分高低以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適崗評價得分占總得分的50%。
(七)面試。面試由區(qū)“公推差選辦”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評委由專家評委和群眾評委組成。其中專家評委分值占70%,群眾評委分值占30%。面試得分占總得分的50%。
考生總得分=適崗評價得分×50%+面試得分×50%.
(八)差額考察。根據(jù)考生總得票,每一職位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作為考察對象。區(qū)委組織部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九)差額醞釀。考察結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區(qū)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然后提交區(qū)委書記、副書記和分管紀檢、組織工作的常委進行醞釀。考察后如有考察對象存在突出問題不適合任用的,則只提交適合任用的考察對象討論醞釀。
(十)差額票決確定擬任人選。召開區(qū)委常委會進行討論醞釀,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擬任人選。參加常委會投票表決的常委必須超過應到會常委的三分之二,才能進行投票表決。缺席的常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根據(jù)計票結果,由會議主持人當場宣布票決結果。得票超過應到會常委的半數(shù)方可作為擬任人選。如果某個職位沒有人選得票超過半數(shù)的,可就該職位進行第二次票決;第二次票決也沒有人選得票超過半數(shù)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為確保選拔質量,對經過嚴格考察,區(qū)委常委會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該職位可以空缺。
(十一)辦理任職手續(xù)。對擬任職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任職前公示。公示后,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xù)。對任職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用,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另行安排適當工作。
來賓市興賓區(qū)水利局副局長職位人選一經任用,必須在興賓區(qū)服務滿五年以上。
四、公推差選時間安排
(一)發(fā)布公告(8月28日前)
(二)公開推薦(8月28日至9月8日)
(三)資格審查(9月11日前)
(四)單位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9月12日至14日)
(五)組織評價(9月20日前)
(六)面試(9月30日前)
(七)差額考察(10月12日前)
(八)差額醞釀(10月15日前)
(九)差額票決確定擬任人選(10月20日前)
(十)辦理任職手續(xù)(10月31日前)
五、有關事項
未盡事宜請與區(qū)公推差選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系。聯(lián)系地址:市前衛(wèi)路13號興賓區(qū)委組織部;聯(lián)系電話:0772-4216258;傳真:0772-4226558;郵編:546100。
中共來賓市興賓區(qū)委組織部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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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來賓市興賓區(qū)公推差選科級領導干部登記表.doc》來源于來賓黨建網,最近更新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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