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公安局補充招聘看守所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監(jiān)管場所管理工作,增加公安機關看守所警務輔助力量,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的決議和《惠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聘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博羅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看守所警務輔助人員,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進行管理,購買服務的期限為3年。由于此前招聘人數(shù)不足,現(xiàn)就補充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補充招聘看守所警務輔助人員54名,其中,男41名,女13名。
三、招聘對象要求。
1、大專以上畢業(yè)生,專業(yè)不限,正在從事輔助公安工作特殊崗位的人員及退伍軍人,可適當放寬到高中、中專以上,專業(yè)不限。
2、年齡要求在18至30周歲之間(1990年2月1日以后出生),正在從事輔助公安工作特殊崗位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到35周歲。
3、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正在從事輔助公安工作特殊崗位的人員及退伍軍人身高可適當放寬到男166cm以上,女156cm以上。
四、招聘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事業(yè)心,政治上堅定可靠,品行端正,清正廉潔,熱愛公安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型端正、體能良好,雙眼視力4.8以上。
3.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及熟練操作計算機能力。
4.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和專門技能的人員,以及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yè)困難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不符合聘用相關規(guī)定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已在本縣公安機關、鎮(zhèn)政府(管委會)聘用工作的協(xié)管員、聯(lián)防隊員(公安機關書面證明經審核同意報考的除外)。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有犯罪記錄的;被處治安拘留等處罰的;有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過、未查清的。
8.有信用不良記錄、經查證誠信不端的。
9.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公安協(xié)管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2800元/月/人(含社保個人繳交部分)及績效考核獎金。
六、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公告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等媒體上公布,公告時間自發(fā)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結束止。
(二)接受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7月7日(星期二)至2020年7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此前參加過招聘看守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并經過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可直接電話聯(lián)系縣公安局政工室登記報名,無需重復現(xiàn)場提交報名資料。
現(xiàn)場報名地點:博羅縣公安事務保障中心(博羅縣羅陽街道北門路88號)。
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下載、填報《博羅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2份);
2.內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紅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張;
4.與招聘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忌氄\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要有相應學歷、學位及其它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現(xiàn)場報名。
5.入圍面試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2年內不得參加本地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協(xié)管員公開招(錄)聘考試。
(四)資格審查。
按公告中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表及各種證件進行比對審查。審查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由博羅縣公安局政工室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報名資料確認后,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五)領取準考證。
由博羅縣公安局按照統(tǒng)一的編排要求制作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的發(fā)放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告)。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本人確實不能到場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可由他人代領。代領人必須憑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領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六)考試。
包括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能測試、考試總成績劃定入圍分數(shù)線??荚嚳偝煽儯焦P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荚嚳偝煽儼此纳嵛迦氡A粜?shù)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優(yōu)先次序、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由縣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
1.體能測試。參加體能測試要簽署《體能測試安全承諾書》,一般要求,男1000米跑在4分50秒以內,女800米跑在4分45秒以內;具體入圍分數(shù)線由博羅縣公安局劃定。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將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布。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計算機網絡無紙化考試的形式進行,實時公布成績;具體入圍分數(shù)線由博羅縣公安局劃定。筆試內容范圍見附件,資料中的參考答案僅供參考。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將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布。
3.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xié)調、解決問題、應變、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shù)與面試人選1:2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shù)如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shù)組織面試。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縣公安局??h公安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將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由博羅縣公安局在考試總成績劃定入圍分數(shù)線,在入圍分數(shù)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體檢對象,如達不到規(guī)定的等額比例,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shù)組織體檢。
2.組織體檢。體檢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實施,組織擬聘用人員到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3.考察??h公安局嚴格參照執(zhí)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和公安機關相關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
(八)公示與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羅縣公安局網站公示。
2.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博羅縣公安局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由勞務派遣公司與雇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博羅縣看守所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正在我縣從事輔助公安工作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公安院校畢業(yè)生考生筆試成績加5分;不重疊加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shù)。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博羅縣公安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監(jiān)督。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聯(lián)系電話:博羅縣公安局政工室6622443;
博羅縣看守所6286806。
附件:
博羅縣公安局
2020年7月1日
文章來源:http://www.boluo.gov.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3930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