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及社會人員:
根據(jù)《廣東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的精神,為認真做好今年上半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2020年上半年我市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戶籍在樂昌市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二)持有樂昌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nèi)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以上人員滿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其他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有效期內(nèi)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面試科目一致。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lǐng)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由韶關(guān)市教育局(或韶關(guān)市行服中心)負責。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zhì)和心理素質(zhì),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jīng)樂昌市人民醫(yī)院體檢合格。體檢必須在現(xiàn)場審核結(jié)束時間之前由個人自行前往樂昌市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完成。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2020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的具體流程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
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jīng)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guān)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學信網(wǎng))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guān)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guān)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guān)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國(境)外學歷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jīng)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須知”(點擊)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xiàn)《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可重新上傳。
(二)報名
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nèi),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gòu)
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nèi))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由韶關(guān)市教育局負責。
2.網(wǎng)上報名
申請人于6月22日至7月6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現(xiàn)場審核
申請人完成網(wǎng)上報名后,即可持相關(guān)證明材料到樂昌市教育局603室進行現(xiàn)場審核(7月10日前完成),現(xiàn)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內(nèi)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內(nèi)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證原件。
2.學歷證明
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學歷鑒定證明材料。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wǎng)進行學歷認證。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gòu)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無犯罪記錄證明
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gòu)到公安機關(guān)核查。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四)領(lǐng)取教師資格證
申請人收到領(lǐng)取信息后,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lǐng)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替代報名,對違反規(guī)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nèi)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xiàn)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五、工作要求
(一)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政策規(guī)定、認定范圍、程序、條件開展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確保我市下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中小學校要以張貼通知、會議傳達、微信等形式及時將我市開展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的具體時間安排和有關(guān)事項向本校教師宣傳,使符合認定條件的教師了解有關(guān)政策,及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確保我市每一位中小學教師都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
六、其他
1.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地址:樂昌市公主下路66號六樓,咨詢電話:0751-5569052,聯(lián)系人:羅老師。
2.韶關(guān)市教育局語委辦咨詢電話:0751-8614698,地址:韶關(guān)市武江區(qū)西聯(lián)鎮(zhèn)芙蓉新城芙蓉園4棟2梯104室。
樂昌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
文章來源:http://www.lechang.gov.cn/sglcjyj/gkmlpt/content/1/1808/post_1808753.html#4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