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桓臺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桓臺縣事業(yè)單位教師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關于切實做好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20〕2號)、《人社部等7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中組部辦公廳等2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現就2020年桓臺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中小學教師初級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幼兒園教師初級崗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yè)、資格要求等條件。
國內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后,可應聘同等學歷學位層次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的崗位,其專業(yè)是否符合招聘專業(yè)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其他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0年6月28日及以前取得。
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應聘人員須于2020年6月28日及以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試中心印發(fā)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暫可視為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根據《人社部等7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yè)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0〕24號)文件,建立報名容缺機制,暫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yè)生,經報考者本人作出能夠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承諾后(承諾書樣式見附件6),可以先報名考試。在聘用后簽訂相關協(xié)議,1年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聘用單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0年6月28日。
(五)招聘崗位“其他要求”欄注明“面向高校畢業(yè)生”的,限2020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應聘。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yè)協(xié)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八)不能應聘的情形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根據招聘崗位的特點,本公告招聘崗位為C類教師類崗位。其中:C1類、C2類崗位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C2類崗位還需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
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yè)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認定。應聘人員對招聘條件有疑問的,可撥打招聘單位電話咨詢。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咨詢電話詳見《2020年桓臺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與初審。
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桓臺縣人民政府網站(www.huantai.gov.cn)
報名時間:2020年6月29日09:00-7月1日16:00。
審核時間:2020年6月29日09:00-7月2日12:00。
繳費時間:2020年6月29日09:00-7月2日16:00。
1、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按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tǒng)時間為準)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全面、詳實地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證件、材料電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每人限報1個崗位。因提交應聘信息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網上報名系統(tǒng)的表項中未能涵蓋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按照相近專業(yè)應聘的、按照新舊專業(yè)對照關系應聘的,須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個人簡介,須填寫高中及以后的學習、工作情況,不要有間斷。家庭主要成員情況,須填寫直系血親、夫妻的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應聘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
應聘人員在初審通過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經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在報名時間內,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根據情況修改完善信息后繼續(xù)填報原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但可在審核時間截止2小時前(即7月2日10:00前)再次上傳修改完善原崗位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證明(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信息及擬聘人員公示在桓臺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2、網上初審
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提交的電子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F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可于2020年6月29日11:00至7月2日12: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相關咨詢工作。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不通過并說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材料。
3、網上繳費
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除經認定符合免筆試考務費條件的應聘人員外,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平臺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未交費的,視為棄權。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人員應聘的可免筆試考務費。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后,于報名時間截止前(2020年7月1日16:00前)將免筆試考務費有關的材料發(fā)至電子郵箱, 并撥打指定電話確認郵件收到情況,具體要求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免筆試考務費認定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本人,未通過認定人員請及時繳費,通過認定人員報名繳費截止后統(tǒng)一進行免繳費處理。
4、網上打印報名資料和準考證
報名繳費成功后,報考者應及時打印《2020年桓臺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等報名資料(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簽署《誠信承諾書》等,并于指定時間登錄報名平臺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發(fā)布公告。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階段。
5、取消核減計劃
報名繳費截止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
核減和取消結果將在繳費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在桓臺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經本人同意,可按規(guī)定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應聘人員在整個招聘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及時聯系招聘主管部門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聘用機會。
四、筆試與資格審查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含教學基礎知識)和學科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70%。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含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yè)知識;學科知識包括學科素養(yǎng)、運用學科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發(fā)布公告。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崗位招聘計劃(以核減后為準)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上述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見應聘須知(附件2),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否則視為棄權。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fā)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對于棄權和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面試
根據崗位特點,面試采用試講、試講+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要求以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考官一般由7人組成,聘請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崗位面試人員因為人數較多在多個考評組或場次進行面試,則面試分數需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修正,具體修正辦法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面試成績以修正后的成績?yōu)闇?。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繳費方式及時間見面試公告。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崗位通過加試面試確定排名順序。
應聘涉及兩個及以上單位歸類合并招聘崗位的人員,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單位。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其中應屆畢業(yè)生的考察體檢在按期畢業(yè)后進行。未按時提交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等材料的視為放棄考察體檢資格。
考察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和棄權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由招聘主管部門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組織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對于符合條件的聘用人員,事業(y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招聘公告中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簽訂合同時按規(guī)定執(zhí)行。
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在同一單位連續(xù)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等正式手續(xù)和社保繳費證明為準)的,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及層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為保障正常教學秩序,新招聘人員應聘到教師崗位后,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辭聘,不得參加公務員或其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服務期滿后在本學年度內,不允許辭聘。
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人事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咨詢、監(jiān)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咨詢、監(jiān)督電話及公告網址見附件5。
應聘人員如果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應聘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遵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安排,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桓臺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桓臺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xls
桓臺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6月16日
信息來源:http://www.huantai.gov.cn/art/2020/6/16/art_4992_1955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