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現(xiàn)因工作需要,經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4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
(四)非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六)具有較強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熟悉辦公自動化,熱愛宗教團體工作;具有文員、財務、檔案類相關工作經驗。
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上級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政府購買服務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對象、人數(shù)、專業(yè)、學歷及要求
詳見《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將相關材料以電子文檔形式打包發(fā)至郵箱:ntzw82213816@126.com,郵件主題備注名為“招聘+姓名”。
2、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0年5月16日8:00-2020年5月28日18:00。
3、網(wǎng)上報名時須提供以下電子材料:①《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含電子照片);②身份證;③學歷證書;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
4、資格審查。由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在考試前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材料為郵箱報名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通過資格復審的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及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海門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官網(wǎng)(,下同)公告。
5、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現(xiàn)場發(fā)放《準考證》。
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對象:通過資格審查并領取準考證的人員。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忌鷳{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試題內容主要為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中涉及宗教的內容,重要時政內容和寫作能力。筆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海門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官網(wǎng)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確定面試人員(同分的一起進入),不足比例的按實確定。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合計總成績(小數(shù)點后保留二位)。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若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進行加試,取加試分數(shù)高者)。
體檢由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靷戎赜谒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察工作由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實施。
六、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門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官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相關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四)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續(xù)辦結后不再遞補。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后,由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綜合考評。試用期綜合考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人員性質及待遇
招聘的人員采取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資待遇按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jù),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十、其他事宜
應聘人員應當遵守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規(guī)定要求,如實告知健康信息。在報考過程中應主動接受現(xiàn)場工作人員查驗和指揮,服從管理。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在公開招聘期間對應聘人員認真落實“兩查一測一提醒”(查電子健康通行證、查戴口罩,測體溫,提醒不聚集)事項。
十一、本《公告》由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2212286(海門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民宗科)
監(jiān)督電話:0513-89282662(海門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海門市監(jiān)察委員會派駐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1.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崗位簡介表
2.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
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2020年5月15日
附件1: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崗位簡介表.doc
附件2:海門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docx
信息來源:http://tzb.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49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