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 閱讀:3113 次 日期:2019-10-25 11: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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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江蘇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0年度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本次考錄,全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以下簡稱參公管理)單位考試錄用7985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29日至2001年11月4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0年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考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及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人員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部分定向考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報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單位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9.報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職位代碼70~ 79)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2020年考試錄用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簡章》規(guī)定的條件;

10.具備省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考錄對象及有關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報考時,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如有特殊規(guī)定則從其規(guī)定)。

2.報考省級機關職位的人員,不受生源地或戶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職位,報考人員的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按招錄機關所在地的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省監(jiān)獄、戒毒管理單位的職位,生源地或戶籍要求按《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設區(qū)市以下機關的職位,報考人員的生源地和戶籍要求由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確定,并在本地區(qū)考錄簡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軍人服役部隊駐地)的縣(縣級市、縣管體制區(qū))或設區(qū)市市區(qū)(縣管體制區(qū)除外)的職位。

4.定向考錄殘疾人的職位(職位代碼80~82),考錄對象為:持有殘聯核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類別、等級的人員。

5.定向考錄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考錄對象為:本設區(qū)市聘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設區(qū)市所屬村(社區(qū))任職的省、設區(qū)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6.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職位代碼94~96),考錄對象為:經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我省設區(qū)市以上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報名時聘期已滿、考核合格且未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戶籍或生源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

7.定向考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考錄對象為:在本縣(市、區(qū))轄區(qū)內的村(社區(qū))工作滿五年、任現職兩年以上且工作表現優(yōu)秀的現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qū))主任(不含省、設區(qū)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等人員)。優(yōu)秀的具體標準由各設區(qū)市制定,并在考錄簡章中公布。

2017年1月1日以后辦理過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xù)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考錄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二、報名辦法

(一)考錄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門戶網站(www.jszzb.gov.cn)、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jshrss.jiangsu.gov.cn)及各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網址:

省級機關職位: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江蘇省人事考試服務欄目(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設區(qū)市職位:

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見附件2)

省以下垂直機構職位:

機構所在地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6日16∶00;繳費時間: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7日16∶00。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時可就近選擇省內筆試考區(qū)。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須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方可進行繳費,繳費截止時間前須完成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網上繳費狀態(tài)以報名網站顯示為準,完成繳費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并繳費;2019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尚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9年11月4日16∶00至11月6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與招錄人數之比小于開考比例的職位,由設區(qū)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辦法核減考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相關網站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8日9∶00-16∶00。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并參加筆試后,于2019年12月9日-13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電話聯系報考職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事宜。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12月4日9∶00至12月6日24∶00。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聯系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解決(考務咨詢電話見附件2)。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

(一)筆試

1.筆試類別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級分類考試,考試類別分為A、B、C三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考試范圍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江蘇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的人員,除了要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省公安廳網站查詢。

2.筆試時間安排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9年12月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申論

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時間為2019年12月8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原則上在各設區(qū)市設置考點,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在南京、無錫、泰州、淮安設置考點。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2020年1月上旬在報名網站查詢。

(二)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

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選。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招錄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信息由設區(qū)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官方網站公布。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

部分職位按要求設置面試階段的專業(yè)能力測試,專業(yè)能力測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在省、設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上統一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一般職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原則上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35%、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占15%。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設區(qū)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根據《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和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開展錄用考察工作。

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擬錄用人數5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達不到5倍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執(zhí)行。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時,可進行一次性遞補。

招錄機關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示。擬錄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將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后,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處理。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我省鄉(xiāng)鎮(zhèn)(街道)新錄用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五、考錄政策咨詢電話及有關信息發(fā)布網址

江蘇省2020年考錄公務員相關政策要求詳見《江蘇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對考錄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技能、證書等資格條件以及基層工作經歷等問題需要咨詢時,報考人員可直接與審核單位聯系。省直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1,各設區(qū)市咨詢電話及查詢網址見附件2。

如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考錄政策咨詢:(025)83395725、12333

考務技術咨詢:(025)83236085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省直單位考錄咨詢電話

2.各設區(qū)市咨詢電話及考錄信息發(fā)布網址

江蘇省公務員局

2019年10月

附件1:省直單位考錄咨詢電話

附件2:各設區(qū)市咨詢電話及考錄信息發(fā)布網址

江蘇省2020年度公務員招錄職位信息

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

關于公安機關看守所獄醫(yī)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

關于公安機關網絡安全與執(zhí)法等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適用標準的復函

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

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

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

2020年度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

省直單位咨詢電話

序號 單位名稱 報名咨詢電話(025)
1

省紀委(監(jiān)察委)

01.02職位:82282281 03.04.05職位:82282270
2

省委網信辦

86292722
3

省委軍民融合辦

63391827
4

省國家保密局

83391275
5

省政協辦公廳

83273222
6

省法院

83785222
7

省檢察院

83798262
8

省總工會

83536221
9

省委黨校

83380273、83380267
10

省政府辦公廳

83397908
11

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86631421
12

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

83392413
13

省財政廳

83633228
14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51868780
15

省農業(yè)農村廳

86263509
16

省商務廳

57710189
17

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83620628
18

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

86266057
19

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83398645
20

省應急管理廳

83329607
21

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83273655
22

省監(jiān)獄管理局

86265125
23

省林業(yè)局

86275258
24

省戒毒管理局

83337254
25

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83660026
26

江蘇警官學院(參公管理)

52880316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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