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廣東廣州市南沙區(qū)面向全國第二次招聘小學校級領導公告
來源:易賢網 閱讀:2224 次 日期:2018-08-31 1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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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區(qū)教育發(fā)展需要,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招聘德才兼?zhèn)洹嵖兺怀龅膬?yōu)秀教育人才,現(xiàn)就我區(qū)面向全國公開招聘5名小學校級領導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小學校級領導5名。

二、招聘方式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符合有關政審條件;

3、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熱愛教育事業(yè),安心工作,服從安排;

4、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等次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5、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業(yè)務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7、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原則上須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規(guī)定的準入條件;允許暫不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的人員按崗位資格要求報考,如成功聘用,由我區(qū)通過特殊人才機制辦理入戶手續(xù)。

(二)崗位資格條件

1、各崗位具體要求見附件1。

2、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四、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計劃生育相關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三)近3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造假等行為的;

(四)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六)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須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按網上提示方式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注冊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12日12:00時起至2018年9月18日12:00時止。

2、報名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對崗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如在面試前資格審核中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報考人員須在報名資料提交后報名時間截止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系統(tǒng)確認報名通過情況。

(5)網絡報名環(huán)節(jié)不作人工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tǒng)自動初審,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6)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對于專業(yè)技術崗位在首次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資格審查

在考試前,將組織現(xiàn)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需攜帶以下資料:

1、《報名登記表》(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

2、資格審查所需攜帶的其他證明材料見《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2)。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由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兩個環(huán)節(jié)組成,分別按40%、60%的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荚嚲C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在2018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即興演講和答辯兩個項目,即興演講和答辯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匹配的情況。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面試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現(xiàn)場通知考生。

2、專業(yè)能力測試

專業(yè)能力測試時間初定在2018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專業(yè)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成績才有資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現(xiàn)場通知考生。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按面試成績占40%、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占60%合成??荚嚲C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不滿60分不予聘用。

(四) 體檢

按考試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初次體檢費用由南沙區(qū)教育局承擔,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由本人負責承擔復查體檢費用)。需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可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為1:1??疾靸热莅ㄋ枷胝嗡刭|、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疾觳煌ㄟ^者取消聘用資格,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考試合格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根據組織考察合格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二)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納入廣州市南沙區(qū)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編制管理,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廣州市及南沙區(qū)事業(yè)單位工資政策辦理。報考人員入職時原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在編性質的,入職后可按照其原聘任專業(yè)技術崗位的級別進行安排(不含高職低聘情況);其他報考人員(含高職低聘情況)按照具有的專業(yè)技術職稱等級的最低崗位進行安排。

(三)被正式聘用的校級領導,若符合廣州市或南沙區(qū)高端人才條件的,可在原有待遇基礎上,根據南沙區(qū)教育系統(tǒng)引進人才有關規(guī)定,享受特殊人才待遇。

七、注意事項

(一)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若出現(xiàn)綜合成績同分的,先按崗位優(yōu)先條件,再按專業(yè)能力測試、面試成績的先后順序,高分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若仍不能區(qū)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次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二)不負責配偶調動和工作安排問題;可根據實際情況解決配偶、子女入戶隨遷及未成年子女在區(qū)內入學問題。

(三)資格審查需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請?zhí)崆稗k理。

(四)符合條件的隨軍家屬報名須能提供配偶所屬駐穗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符合隨軍到廣州安置的證明、已批準的隨軍報告表、配偶現(xiàn)役證明等材料方可報考。

(五)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六)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將違規(guī)造假人員信息登記在案,按違規(guī)造假情況的情節(jié)嚴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報考我區(qū)事業(yè)單位的懲處。

(七)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guī)定,持省外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一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報考人員一經報名,視同接受南沙區(qū)教育局的工作崗位安排。

(九)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十)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咨詢電話:020-34683332; 020-34683336)

廣州市南沙區(qū)教育局

2018年8月2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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