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我辦人員緊缺現(xiàn)狀,按照《龍里縣黨政群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經研究,龍里縣冠山街道辦事處高新綜合服務中心擬公開遴選3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倪x人標準,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公開遴選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龍里縣冠山街道辦事處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負責承擔遴選職位的報名、資格審核、面試、測評及考察等具體工作,此項工作由縣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指導,工作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
三、遴選人數
此次計劃遴選1個職位共3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四、遴選范圍
此次公開遴選面向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人員進行(教育和衛(wèi)計系統(tǒng)除外)。
五、資格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勤奮敬業(yè),德才兼?zhèn)?,嚴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獻,品行端正,熟悉和熱愛所報考職(崗)位;
(三)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須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且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應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計劃表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機關、事業(yè)單位新招錄(聘)的試用期內人員;
(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影響期限未滿的;
(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四)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不符合遴選職(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測評、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在龍里縣人民政府網上公開發(fā)布遴選相關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冠山街道辦事處黨政辦公室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畢業(yè)證書及其他資格證書、參加工作文件、任職文件等相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核對無誤,注明“與原件核對無異”并加蓋單位公章);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紅底)照片3張;
(3)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況證明;
(4)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并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須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三)資格審查
龍里縣冠山街道辦事處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資格審查通過后,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與公開遴選名額達不到2︰1比例的,具體由龍里縣冠山街道辦事處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取消或減少該職位公開遴選的名額。
(四)遴選方式
本次遴選采取先面試,再進行測評和考察的方式進行。面試、測評、綜合成績均實行百分制,面試占綜合成績的60%,測評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測評和考察由龍里縣冠山街道辦事處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測評和考察一并進行,須由龍里縣冠山街道辦事處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到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測評和考察,其中:借用時間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人員在現(xiàn)借用單位進行測評和考察。
1.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參加遴選人員綜合素質和業(yè)務理論水平、溝通協(xié)調能力等,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2.測評
測評對象按遴選職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1:2比例確定,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測評,如參加測評人員達不到1:2比例的,由龍里縣冠山街道辦事處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減少或取消遴選名額。
3.考察
考察主要對遴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經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五)確定遴選名單
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遴選人員名單,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在龍里縣人民政府網及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經研究確定并經公示無異議的遴選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遴選崗位辦理調動手續(xù),擬調人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從崗位安排的取消遴選資格,退回原單位工作。
七、有關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的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進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為,并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對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遴選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將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龍里縣冠山街道辦事處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龍里縣公開遴選工作小組辦公室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