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廬江縣編委同意,面向全國公安機關公開選調人民警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
二、選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2、具備公務員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身份(已登記并正式授予警銜)在編在崗人員;
3、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
4、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計算時間截至1978年8月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限未滿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法步驟
(一)發(fā)布公告
2018年7月13日在廬江縣政府網人事招考欄發(fā)布選調公告。整個選調工作中,將及時在廬江縣政府網公布有關選調工作動態(tài)與信息。
(二)報名方式和時間
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函件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1、報名者須提供材料
⑴學歷(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⑵《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可在網站下載打印)1份,報名者需承諾所填項目真實準確,否則取消選調資格,報名表需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
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⑷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和首授警銜審批表復印件各1份(加蓋縣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章)。
2、報名方式
⑴現場報名:報名者攜帶所需材料到廬江縣公安局八樓政工科(廬江縣廬城鎮(zhèn)泥河路2號)現場報名,并接受現場資格審查。
⑵函件報名:報名者將報名表原件和其它所需材料復印件,一并函寄至廬江縣公安局八樓政工科。
資格審查合格的發(fā)給考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報名時間
2018年7月16日至20日,逾期不予報名(函件報名以函件寄出時間為準,確保在7月23日下午5:30前到達縣公安局)。
(三)考試
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低于或等于3:1的,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高于3:1比例的,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合成。筆試、面試費用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取。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識,判斷推理、計算機基礎應用知識、公文寫作知識等,分值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時間120分鐘。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人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可按規(guī)定遞補一次。
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廬江縣公安局組織實施,先進行體檢,后進行考察。
1、體檢
體檢人選按選調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總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體檢人選。(下同)。
體檢須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選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可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除外),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人選,考察時,重點查看個人檔案、審核報考資格條件、了解現實表現情況。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xù)
1、公示??疾旌细袢藛T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發(fā)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因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導致職位(崗位)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遞補一次。
2、辦理手續(xù)。選調公務員按科員辦理調動手續(xù),調至廬江縣公安局后最低服務年限須滿5年。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選調工作由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廬江縣公安局予以協助,縣紀委監(jiān)委駐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7338098(縣人社局公務員辦)
0551-87366053(縣公安局政工科)
監(jiān)督電話:0551-87328122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13日